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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综合执法中队工作职责的通知

文 号 贺综执发〔2020〕66号 发布日期 2020-07-2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局属各部门、综合执法中队:

为进一步明确乡镇执法中队工作职责,确保各乡镇辖区综合执法工作稳步落实,有效提升乡镇执法中队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现根据《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乡镇场综合执法中队工作职责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具体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项,包含查处占道经营、随意倾倒垃圾、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违规焚烧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二)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综合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对辖区范围内环卫外包公司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卫所做好对外包企业的考核管理。

(四)参与辖区内部门联动,配合乡镇场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 

(五)按照贺兰县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的统一安排,参与全县重大执法行动。 

(六)完成县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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