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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57/2018-29478 文 号 贺城管局发〔2018〕125号 发布日期 2018-06-2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城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理顺贺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综合治理、加快建设”为目标,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管理新方式、新模式,全面提高贺兰城市净化、绿化、亮化水平,促进贺兰县环境大幅度改善、城市品质不断提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推进城管体制改革,强化体制保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宁党发〔2016〕51号)文件精神,县城管局通过构建规范统一的城市管理和执法体系,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各项重点工作,理顺了城管管理体制。一是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等新规,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二是在年初与法制办、党校联合举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培训班”,邀请原执法部门负责人对城管改革的相关文件、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综合执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流程、行政执法常用法律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高。三是针对处罚金额较大、次数较多的住建领域行政处罚,与县住建局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按照“主管部门认定、执法部门执法”的原则,制定了“工作联系单”,简化行政违法建筑物认定流程,压缩行政处罚时限,确保行政处罚程序高效率完成。目前共作出25起行政处罚,涉及未办理施工、规划许可、扬尘治理不达标等多个类别共计117万余元。 

(二)提升城市市容市貌,喜迎自治区60大庆。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起草制定《贺兰县城乡环境综合管理长效考核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细化分解,提高城乡环境治理整体能力,进一步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二是加强工地管理,打赢“蓝天工程”攻坚战。按照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6个100%”的要求,对摸排出的贺兰县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贺兰县综合档案馆等建筑工地,联合住建局集中进行整治,加强对建筑工地材料露天堆放的管理,对易产生尘土飞扬的材料堆场和垃圾采取遮盖、设置喷水装置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对扬尘治理不到位的14家施工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三是严管渣土运输,从源头防控扬尘污染。持续开展“白加黑”模式,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持续对违规渣土车辆实现从源头严治。在污染多发的花园街、富民路、大连路进行设卡,检查过往渣土车辆是否存在无证运输、篷布未遮盖密闭、沿途撒漏、不按指定路线、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共拦查各类违法运输渣土车辆30余辆,对其中6辆存在严重违规运输行为的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有效遏制渣土车道路遗撒等违法违规行为蔓延的势头。 

(三)开展卫生整治,提升贺兰品位。一是运用市场思维和市场手段,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积极办理前期手续,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将县城环卫保洁、德胜及乡镇增加费用进行外包管理。二是加强路面清扫,督促环卫公司细化道路保洁方案,合理调配人员、车辆,优化道路洗扫、洒水作业方式和时间,重点对银河路、富兴街、朔方街等重点路段加大重点保洁力度;出动喷雾抑尘车2台,对县城主次干道分12班次进行无缝隙、无死角道路抑尘作业,有效降低扬尘污染;同时每周定期冲洗县城主、次干道及人行道,持续保持道路降尘效果。三是积极组织全县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日”活动,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责任区等重点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四)开展专项整治,攻克城市顽疾。一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优化现有停车资源,最大力度解决居民停车难的问题,城管局对公共用地、辖区内小区道路上地锁、锥形桶、轮胎等障碍物集中开展专项拆除清理,共拆除地锁20余个,清理各类锥形桶120余个、轮胎60余个,清理泊车牌90余个。二是联合公安局,坚持依法拆除、人性化拆除的原则,依法对环境脏乱差的原太阳城临时市场进行拆除。共出动城管执法人员100余名、公安协警60余名,现场拆除市场铁架棚720余平方米。三是采取拉网式排查,清楚掌握校园周边摊贩数量,对贺兰一中、一小、三小、太阳城小学等各类校园周边地段违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早餐行为集中进行清理整治,共依法暂扣电动三轮车11辆、早餐箱14个及相关工具若干,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权益。四是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改善县城通行条件,切实规范我县主次道路、公共场所停车秩序,对县城各路段公共车位及城市休闲场所的“僵尸车”逐一进行登记、拍照留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逾期不离开的10余辆车辆依法进行拖离。五是联合交警大队开展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光明路、意湖东路等路段周边商铺门口及道路两侧违停机动车辆进行清理。驾驶员在场的,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口头警告、教育,并责令驶离;驾驶员不在场或拒不离开现场的,通过拍照取证后依照法律给与相应行政处罚,共清理处罚乱停乱放违停车辆20余辆。 

(五)狠抓违建拆除,维护公共空间秩序。一是开展住宅小区违建拆除专项整治行动,对扰民严重、占用公共绿地及空间、擅自封闭消防通道等投诉集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予以拆除,截至目前已将金福苑小区4号楼3单元602号业主楼违建鸽子棚、瑞士花园D6-3-1001楼顶违建鸽子棚、新天地商业街后墙违建彩钢房、围墙等违章建筑物依法完成拆除工作。二是与环保局、住建局、林业局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对位于贺兰县习岗路东侧污水处理厂的永泰热力储煤场进行强制拆除。三是依法对原种场干部家属区及第四排水沟(原红旗沟)109国道以西段两侧涉水违建进行强制拆除。共依法拆除砖混结构房屋7间、土坯房24间、旱厕7个,清运垃圾杂物44辆次,沟道两侧环境明显得到改善,有效遏制河道两侧违法建设行为。 

(六)加强市政、绿化管护,提升城市形象。一是抢抓春季绿化补植有利时机,对管辖范围内的苗木林带进行全面补植,为全年绿化养护工作打下夯实基础,共计补植乔木、灌木、常青树,地被植物等共计17万余株。二是组织人员对病虫害发生的地点、面积及危害程度进行详细摸排,针对辖区内不同种植物病虫害进行喷药防治,有效防控林木病虫害的发生和大面积蔓延,确保县域林业生态安全。三是大力推行城市道路照明互联网+多色温防雾霾LED全智能路灯及“智慧城市”智能路灯管理系统节能改造项目,通过返还电费的形式对县城照明路灯进行更换,实现城市路灯节能降耗,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园艺路、意湖路等10多条街巷1768盏灯的改造。四是对全县街巷的损坏路灯进行摸排,更换维修虹桥路、太阳城、金河路、109国道等街巷电缆3332米,及时调整路灯开关时间10次;五是维修更换居安街排水管网100多米,更换维修排水设施100余套,清理清掏雨水井杂物垃圾2000座,确保安全度汛。六是对银河路、胜利巷、光明东路等街巷破损严重,群众投诉较多的问题,重新进行道路翻新改造,改造面积达5500多平方米。七是对兰山公园、如意湖公园的公共设施、水域湖面、卫生保洁、园林绿化等进行全面养护整治。对各类市政便民设施进行修复,共更换垃圾桶24个,对34个褪色座椅进行喷漆、移除废弃报刊亭、阅报栏5块,除废弃灯杆底座108个,清理裸露灯座线头30个,儿童沙地乐园垫沙160方并在沙地周围增加170余个彩色轮胎确保孩童人身安全。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提升党建水平,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严格思想建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善局党组、支部各项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二是严肃党内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特别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固化整改措施,确保党内关系正常化。三是严抓基层党建。深入推进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述廉汇报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抓党建亮身份、夯基础、促发展、强素质、破难题、出特色、补短板、创亮点、谋项目、重落实工作,确保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走在全县前列。四是严正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查“三不为”、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公款宴请、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借机敛财、门好进脸好看但事情依然难办等不良行为,决不手软、决不留情面,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局党组的权威。 

(二)推进城管体制改革,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一是整合综合执法职责。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二是调整现有执法力量,改变内部机构设置,整合执法队伍,严格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三是集中开展培训和学习,增强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 

(三)加大精细化管理力度,打赢“生态靓县”战役。一是对园林绿地分片承包的市场化外包企业,加大考核力度,提升管护质量。二是提升城市“绿色植被”的品味。积极配合县林业局对县城街头绿地、公园、广场、唐徕公园贺兰段、如意湖湖边绿化的绿地植被进行生态修复,加强县城绿地、断带绿化植物的管护,确保健康生长。三是加大违法处置力度。对恶意破坏、损坏绿地、损坏树木、向湖中倾倒垃圾污染水面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四是加强路灯维修管控工作,扎实推进智能路灯管理系统节能改造项目。五是认真做好市政设施巡查,完成破损道路、人行道维修工作。建立道路、桥涵状况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完好率,及时做好道路、桥涵破损面修复工作。 

(四)做好环境整治工作,构建宜居人居环境。一是严管店外经营和流动摊贩,特别是校园周边、菜市场周边及辖区内主要道路,遏制流动摊贩乱设乱摆现象,保障城市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二是对辖区内的煤场、废品收购站进行清理整治,还当地居民清朗、整洁的日常生活环境。三是清理人行道私自设置停车锁。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将全力优化现有停车资源,最大力度解决居民停车难的问题。四是继续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全方位整治夜市烧烤油烟污染,要求夜市烧烤商户全部进店经营,确保烧烤经营不扰民。五是对乱停乱放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对县城内的占道亭(房),乱摆乱放、损坏的共享单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或侵占公共绿地的大型车辆(挖机、推土机、铲车、吊车、农用车等)进行整治。六是严管车辆抛撒现象。深入开展规范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遏制车辆抛撒、车辆带泥上路等违规行为。健全完善渣土管理长效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动态执法监管机制,突出抓好建筑工地源头治理和渣土运输公司化运作、清理无牌无证渣土运输车辆等工作,规范建筑渣土处置作业行为,全面提升城区渣土管理工作水平。 

贺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6月8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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