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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57/2019-0000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1-09
发布机构 贺兰县城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检验和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及生活质量的基础性指标,贺兰县城管局作为保障居民和谐生活、维护城市安全稳定的重要单位,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出发,把食品小摊点区域整治工作作为助推贺兰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有”(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职责,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保持我县食品安全平稳态势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食品小摊点区域整治共出动执法队员84人次,执法车辆26车次,清理露天烧烤26家、占道经营食品摊点400余处;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食品摊点81家,暂扣违规经营食品餐车42辆(其中四轮餐车5辆、电动三轮食品车辆36辆、人力三轮车1辆)、早餐箱7个、液化气罐16个、桌子4张、电子秤12台。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推进食品小摊点区域整治工作。

局领导班子及时研究制定食品小摊点区域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孙明任组长、副局长徐勇任副组长、各执法中队中队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责任,强化工作落实,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隐患、有无证照经营、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的饮食类摊贩进行摸底排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切实保障贺兰县食品小摊点区域整治工作落实,推进贺兰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良好氛围。

组织局机关、各执法中队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利用广场大型电子屏、垃圾收集车广播、宣传栏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发动商户利用电子屏宣传食品安全标语口号,不断提升食品经营者的法规意识和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鼓励市民投诉举报,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监管工作中,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三、认真巡查,严抓工作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各执法中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时排查掌握流动食品小摊点基本情况,突出整治重点,依法彻底治理。对集中在学校周边、集贸市场边缘、小区门口、公交站点等流动摊贩较多的地点,加大执法力度,延长执勤时间,采取了流动巡查与定点看守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弹性工作机制,实现“无缝”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大特殊时段的执法力度,有效填补执法时间上的真空,全面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执法全覆盖、无盲区。

四、严格落实,狠抓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点整治。

加大对县城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早、中、晚期间巡查力度,重点时段安排专人对严重影响食品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流动摊贩、马路市场进行集中清理,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做到“发现一起,清理一起”,全面维护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同时,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学校周边居民、学生家长的投诉举报,坚决制止食品摊贩非法设摊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

五、协同配合,加强食品安全共同监管。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食品安全保障向乡镇延伸。成立五个乡镇执法中队,下派15名城管执法人员,配备5辆执法车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和乡镇的联系、排查、执法,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屠宰经营肉制品、经营“三无”食品路边现场加工食品摊点等违法行为。规范集贸市场、临时市场设置管理,消除马路市场、摊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消除脏乱差源头,改善食品流通环境,确保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监管不留缝隙。

六、疏堵结合,规范市场监督管理。

根据县城市民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合理科学设置早市、夜市,疏导流动商贩到规范的集贸市场和临时市场经营,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监督管理。对审核批准的临时占道摊点统一规划设置,与临时摊点经营者签订管理协议。经营食品的临时摊点按照统一定点、统一棚式、统一时间原则统一管理,对临时摊点食品经营者信息严格登记备案,要求摊位必须公示监督信息,必须建立食品进货原始凭证、食品进货查验台账,严禁流动经营,每周不定期进行检查,无健康证的,违反市容卫生管理规定的坚决取缔,规范了食品小摊贩合法、有序经营。

七、建档立册,常态管理确保整治成效。

对管辖区域内的食品小摊点建档立册,规范经营户经营行为,坚决取缔“三无食品”摊贩、流动食品摊点。针对重点区域等人流密集区域流动食品小摊点,通过坚持“拉网式”排查,“销号式”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反复整治,分类施策,做到边整治、边规范、边巩固,“盯牢、管牢、巩固牢”,从整体上解决占道经营、流动经营、无序经营等难点顽症,保持市容秩序持续规范。

八、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氛围不降继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整治成效,努力提升广大市民对食品安全知晓度、关注度、支持度和参与度,教育引导商户和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贺兰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小食品摊点区域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力度不减。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准、定举措,明确工作责任,层层抓落实,扩大治理效果,确保监管“全覆盖、无缝隙”。

三是标准不变。按照食品小摊点区域整治工作具体要求,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瞄准影响城市管理中涉及食品安全领域重点问题,全力开展治理,确保常抓不懈。

四是劲头不松。结合工作实际,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全面提高工作标准,完善整治工作措施,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形成常态管理机制。


贺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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