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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划好共享单车管理三条界限 助力“畅行贺兰”交通治理

索引号 640122-157/2021-0014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0-14
发布机构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关 键 词 共享单车管理

共享单车的出现,给人们的出行,特别是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带来很多便利。近年来,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已通过引入第三方企业的方式,在县城内投放共享电动车5400余辆,受到了居民群众的广泛欢迎。但随着共享单车投放量的增加,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安全等无序管理问题也随之增加。为规范共享单车秩序,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把管理重心从集中力量管车向更加注重管人转变,加强对各共享单车运营商的监督管理,画好三条界限,力促管牢管好、管出成效。

划清投放界限、明确责任督促工作落实。贺兰县范围内现已投放共享电动车的运营商共有4家,为有效监督运营企业,促成各企业之间的有效互动和良性竞争,从而提升企业运营管理质量,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根据我县地理区间划分和各运营商实际情况,明确了投放运营范围,县城区域以银河路双黄线为界,双黄线以南的由美团公司投放和运维,双黄线以北由松果公司负责运维;以睦园路唐徕渠为界,唐徕渠以南的由美团公司负责运维,唐徕渠以北由松果公司负责运维。德胜区域以虹桥路双黄线为界,双黄线以东的由哈啰公司负责运维,双黄线以西由青桔公司负责运维。通过明确投放区域和管辖界限,进一步督促各运营企业落实管理责任。

划好约束底线、惩防并重抓好问题整改。实行网格化管理,各网格执法人员及片区运营公司负责人皆配备对讲机,日常执法巡查时,执法人员及时向片区负责公司通报车辆乱停乱放、占用盲道及绿化区域等情况,对通报后20分钟内未及时整改的,综合执法局对车辆进行暂扣,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运营企业承担。同时,通过不定期约谈对运营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对运维管理提出要求,有效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

划出淘汰红线、优胜劣汰提升管理效能。9月上旬,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联合县交巡警大队在欣兰广场举行了共享电动车挂牌仪式,同步开启了电动车“一车一盔”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县范围内已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已全部实现“一车一牌、一车一盔”。但共享单车的管理不仅仅是上个牌子就行了,规范化管理能否见成效还要看后续管理是否跟的上。为提升管理力度和质量,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实行优胜劣汰机制,针对车辆超出规定区域停放等问题,除对共享单车进行暂扣外,减少运营企业的车牌号配置数量,减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清出贺兰市场,同时对管理措施到位、管理成效明显的运营企业,增加其共享单车投放数量。

下一步,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运营公司及时合理设定电子围栏、及时清理违停车辆,同时积极引导市民文明骑行、规范停放,确保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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