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工作>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强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 塑造城市亮丽形象

索引号 11640122MB1914859B/2022-0011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5-20
发布机构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关 键 词

为营造环境整洁、秩序规范的市容环境,贺兰县综合执法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创新治理理念、优化治理举措,切实改善城市功能品质,着力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长效化开展市容市貌整治。

开展立面空间整治,规范户外广告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公益广告设置。各执法中队对辖区陈旧破损、字迹斑驳、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灯杆广告、宣传栏、条幅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共清理更换不规范广告78处。二是加强户外门头广告监督管理。加强执法巡查,对辖区违法设置的门头牌匾等进行排查治理,责令商户对破损门头牌匾限时更换,对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共清理整治破损、字体残缺等不规范门头牌匾27处,整治未办理审批手续、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及广告牌9处。

实施疏堵提畅行动,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机动、非机动车辆逐年增多,停车难也随之成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沿街商户使用电动车、自行车、锥形桶、杂物等占用公共停车位给他人停车造成了不便,也增加了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给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停车环境,贺兰县综合执法局综合采取延时执法、动态巡查等多种举措,集中对银河路、富兴南街、居安街等主次干道摆放物品占用机动车停车位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对随意停放非机动车居民进行劝导教育,共清理占用公共停车位电动车90余辆、锥形桶42个、自行车20余辆、杂物66件。

规范街面市容秩序,营造良好市容环境。贺兰县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银川市市容市貌秩序管理规范(试行)》加强临时摊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面清理市区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各类摊(亭)等。各中队加大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增加巡查力量,以网格化为依托,采取定时、定点、定人的“三定”管控措施及机动巡查、重点整治的方法,对流动摊贩严管严控,依法依规查处、取缔,并实行常态化管理。共整治流动摊点350余处,清理占道经营270余处,暂扣经营工具、物品、三轮车等20余件。

强化违法建设治理,健全长效严惩机制。开展自建房违法建设摸排整治。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配合,加大对违规建设行为的巡查监管,严厉惩处擅自变更原有审批方案、改变建筑规划指标、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排查出管辖范围内违建自建房2处,已责令限期搬离。前期收到住建等行业部门移交经认定的违法建设29处,目前正在逐步进行拆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