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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有序”生活环境 让共享单车“骑”得更远

索引号 11640122MB1914859B/2024-0000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12-20
发布机构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关 键 词

为着力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自2020年引进共享电单车后,按照区市县安排及部署,规范管理共享电单车运营,营造良好公共秩序,有效保障市民便利出行,全力提升城市市容形象。

合规引进 加强行业监管

目前,贺兰县共有4家共享电单车运营公司进驻,引进过程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夏季高峰期日骑行量在25000/日以上。为加强行业监管,解决我县共享电单车停放管理存在的问题,综合执法局加大共享电单车管控力度,引导市民规范停车,今年集中约谈了4家运营公司,指出存在问题,强调下一步工作,同时安排专人每日巡查反馈问题。

规范停放 加强清理整治

今年以来,贺兰县综合执法局积极组织执法队员对共享电动车无序停放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对占用盲道、消防通道的及时通知运营公司对单车进行清拖;自5月开始,为应对天气多变导致共享电单车出现脏污、头盔破损等情况,多次协调运营公司组织开展车辆维修及头盔补充活动,对全县所有共享电单车进行无差别车身擦洗,对故障车辆及时回厂维修。

部门联合 织密安全骑行网

为加强共享单车安全生产管控,全面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国家电网等部门对共享单车集中充电站进行了安全检查,主要围绕充电站场所设置的消防设施、电器线路及电动车电池、头盔执行标准、质检报告、3C认证等开展重点检查。对检查出问题的集中充电站安排了专人紧盯整改,力促在半个月内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毕;同时我局对约谈后仍未配备安全头盔的共享单车按照“发现一辆,清理一辆”的原则进行暂扣,现场约谈电单车负责人,共暂扣未配备安全头盔共享电单车1000余辆。

共享单车的亮点在于“共享”二字,它既意味着资源的共享,也意味着文明的共担。我局也将不断创新招法,大力整治共享单车停车秩序问题,持续净化城市道路空间,让共享单车有序管理行稳致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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