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贺兰县太阳城东南侧银新路附近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乱堆乱放,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
发现问题后,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现场核查、询问周边居民以及物业工作人员等方式,迅速锁定了涉事责任主体。经了解,该处垃圾为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时产生的,并非法遗留至此。针对该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相关项目负责人,督促其及时清理干净了遗留的混合垃圾。
偷倒建筑垃圾破坏生态环境,破解建筑垃圾治理难题是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一招。今年来,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切实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一是严管存量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在县财政资金支持下,以特许经营方式,实施立岗镇华建临时堆场存量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在去存量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新增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工作,稳步减增量。截至目前已累计消纳建筑垃圾约24.5万吨。
二是严抓渣土运输核准处置。紧盯“两点一线”薄弱环节,落实一车一冲洗原则,排查整治非法运输以及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遗漏滴洒等违法行为。
三是严查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对私拉偷倒、违法受纳建筑垃圾等问题保持高压态势,通过错时错峰、定人定岗、空中巡查、夜间突击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今年以来,累计办理渣土准运手续12个,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350余辆,查处私拉乱倒、违法受纳等问题3起,罚款3300元。
下一步,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持续推进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行动,形成对违法违规运输行为严管勤查、严厉惩处的高压态势,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作风,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生态宜居贺兰贡献综合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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