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至建设街与居安街路口南侧时,发现居安街自建营业房主未经许可,占用、挖掘城市人行道施工,准备接入管网向市政井内直接排污。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营业房主邢某因经营餐厅,污水无法排放,准备开挖沟槽敷设排污管。对于未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和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据《银川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对邢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并告知排污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及隔油池等,并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恢复人行道平整,并对进度进行实时监督。事发次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已达到整改标准。
下一步,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于此类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和随意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加大巡查查处力度,确保县城排污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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