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诉求人为贺兰县中房·悦然居小区居民,反映:“因居民楼与餐饮户距离较近,商户店外经营产生的噪音对居民休息造成了影响”。
主要诉求:要求该处烧烤店在夜间12点后停止店外经营。
二、办理过程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德胜中队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5日15时13分到达中房·悦然居小区楼下烧烤店,通过查看该店店前监控,得知商户近期在夜间11点前已收拾桌椅进店,不存在深夜12点还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该商户已与贺兰县综合执法局签订《贺兰县沿街餐饮商户定点限时出店经营协议书》,并按照协议规定时间与要求进行出店经营。下一步,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德胜中队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内沿街餐饮商户定点限时经营情况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对超过规定时间无序经营等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对多次劝导不予整改的,取消其今年出店经营资格,并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三、办理结果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6日10时40分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向诉求人告知办理意见,诉求人马骥表示接受。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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