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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反映塞上名居东门口怡帆市井火锅噪音扰民问题的回复

索引号 00001434911640122MB1914859B/2025-0027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10-13
发布机构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关 键 词 噪音扰民

贺兰县委督查室:

接你办于9月30日交办我局县委书记信箱反映:“塞上名居东门口怡帆火锅噪音扰民”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民反映:“位于塞上名居东门口的怡帆市井火锅,天天违规经营,过了午夜,还大喊大叫,严重扰民,关着窗户都被吵醒了,可见声音有多大。”

二、办理过程

1.相关政策依据。为拓宽餐饮行业的经营渠道和发展空间,促进夜间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夜间生活,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城市管理服务做好外摆摊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建(督)发〔2023〕9号〕文件要求,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每年夏季与辖区沿街餐饮商户签订《贺兰县沿街餐饮商户定点限时出店经营协议书》,允许商户在规定时限内每天19:00—23:00定点限时出店经营。

2.日常监管情况。自外摆开始以来,我局通过白班抽查监控视频、夜间延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沿街餐饮商户定点限时出店经营的行为进行监管,劝导商户按照出店协议规范经营行为。在劝导过程中,商户配合入店后,均拍摄水印照片存档;遇到醉酒顾客情绪激动抵触等情况,通过报警寻求公安协助处理。对屡禁不止的商户,通过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书面提醒商户进行整改。

3.问题处理情况。接到市民反映后,执法人员联合民警到塞上名居东门口的怡帆市井火锅了解商户夜间经营情况。因该商户门口未安装监控设备,所以无法查看夜间店外摆放是否存在超时经营情况,已告知商户严格遵守外摆协议,不得超时经营,建议商户在外摆区域设置文明就餐宣传标语,提醒顾客文明就餐、避免大声喧哗扰民,同时告知诉求人如再次发现超时经营情况请拍照留存证据以便处理。

下一步,我局德胜中队将通过机动班夜间实地夜查等方式,持续加大对餐饮商户出店经营的管理力度,如再次发现此类问题也可拨打0951-8080242进行反馈。

三、办理结果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0月9日通过电话回访的形式向诉求人告知办理情况,诉求人表示接受。

(办件人:孟国  联系方式:0951-8080242)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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