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打击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维护城乡生态环境安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征求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经整合吸纳后,形成《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 电话方式
联系电话:0951-8062126;
2.电子邮件方式
电子邮箱:hlxcgdd@163.com;
3.信函方式
地址:贺兰县银河东路324号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附件:《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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