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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财政局“三项举措”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12-3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依法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贺兰县财政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三项举措”抓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有序推进。紧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统一安排部署,由分管领导抓任务、抓落实,安排专人迅速开展监督评价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材料报送、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处理处罚等阶段的完成时间和工作标准,有序推进监督评价工作。

确定目标范围,随机开展检查。按照每家代理机构抽取不少于5个政府采购项目的要求,认真梳理宁夏广泰恒业传媒有限公司和恒晟源(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代理的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随机抽取了10个政府采购项目,涉及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等6家预算单位,要求2家代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对照检查指标和评价指标,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通过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进行梳理分析发现,2021年代理机构从业方面存在着代理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限定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评审分值与因素的未量化细化等问题。针对问题,下达《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针对违法违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贺兰县财政局将针对问题补足短板,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完善内控制度,督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同时,加强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规范依法有序竞争,不断加强采购人对业务和法规知识的学习,切实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提质提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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