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实施“全区2020年度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宁财(监)发〔2020〕425号)精神,贺兰县财政局于2020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对5家公司2020年度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止2020年11月10日,检查工作全部结束。
一、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检查组对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贺兰县慈善总会、宁夏普信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壹嘉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宁夏方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含内控制度)及其他财政、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5家单位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和会计核算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一些亟需改正的问题。
二、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在检查中主要发现以上5家公司不同程度的存在如下问题,需引起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格;二是会计档案不完整;三是业务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四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
三、处理处罚和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相关单位下达处理决定,并依法依规督促其限时整改。
贺兰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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