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宁财(采)发〔2021〕1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制定或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并于2021年6月底前报送至财政局210室。
附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贺兰县财政局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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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贺财通〔2021〕42号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财政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各乡镇(场)、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宁财(采)发〔2021〕1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制定或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并于2021年6月底前报送至财政局210室。
附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贺兰县财政局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