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采购效率,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458号)、《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银财函发[2023]24号)文件要求,现就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有关事项调整通知如下:
因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时无法承接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承接各市县(区)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各预算单位可按照《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银财函发[2023]24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各预算单位要增强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要求,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财政局将对各预算单位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进行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2.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3.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调整政府集中采购代理范围有关事项的函
贺兰县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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