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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财政局加快推进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征收工作

索引号 640122-117/2021-0001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1-28
发布机构 贺兰县财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 键 词 非税收入

1月28日,县财政局组织召集县住建局、水务局、税务局等部门,就推进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征收工作进行了安排。

财政局副局长强艳飞传达了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非税收入项目划转征收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此次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征缴效率、保障税费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体制,务必要高度重视,平稳有序推进。

县税务局副局长姚辉对划转工作的主体任务、交接范围、内容、方式进行了明确,并就职责划转后的征管流程等内容与各职能部门进行了沟通、讨论,为下一步的征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职责划转后,缴费义务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并使用税务部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和税收票证作为缴费凭证。

附件: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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