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乡镇场、行政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政策精神,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好我县乱收费投诉处理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要求,现将《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1.08.11)》、《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截至2021.08.11)》、《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截至2021.08.11)》予以转发,请关注、查询我区最新的收费项目和政策。
对于《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1.08.11)》之外擅自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对象和期限、征收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的收费、基金等乱收费行为,请社会各界监督,并积极举报乱收费行为。贺兰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财政部门受理乱收费投诉内部工作规程》规定,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
受理乱收费投诉电话:0951-8061690
附件:1.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1.08.11)
2.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截至2021.08.11)
3.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截至2021.08.11)
贺兰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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