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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476G/2022-00222 文 号 贺财通〔2022〕143号 发布日期 2022-10-31
发布机构 贺兰县财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 键 词

全县各乡镇场、行政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政策精神,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好我县乱收费投诉处理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要求,现将《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06.16)》《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06.16)》《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截至2022.06.16)》予以转发,请关注、查询我最新的收费项目和政策。

对于《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06.16)》之外擅自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对象和期限、征收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的收费、基金等乱收费行为,请社会各界监督,并积极举报乱收费行为。贺兰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财政部门受理乱收费投诉内部工作规程》规定,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

受理乱收费投诉电话:0951-8061690

附件:1.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06.16)

     2.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06.16)

     3.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截至2022.06.16)


贺兰县财政局          

202210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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