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非)发〔2023〕559号)文件精神,2023年12月我局对本县非税收入专户未明款开展了核查清理工作。经梳理,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县非税收入专户2023年及以前年度未明款仍有19.93万元没有执收单位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予以确认。
经研究决定,将我县非税收入专户2023年及以前年度没有认领的未明款上交国库,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27日18:00前当面或电话向贺兰县财政局联系反映。联系人:贺兰县财政局综合股 联系电话:0951-8061690。
特此通告。
附件:贺兰县非税收入2023年及以前年度未明款汇总表
贺兰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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