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道)、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宁财(综)发〔2024〕44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和收费对象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改变收费对象。同时,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收费场所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2.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4.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贺兰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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