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非)发〔2023〕55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县非税收入专户未明款开展了核查清理工作。经梳理,截止2024年7月,本县非税收入专户2024年及以前年度未明款有34.84万元未开具非税收入专用票据。
现将我县非税收入专户2024年及以前年度没有开具票据的未明款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如有认领并开票的缴款人或缴款单位,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向贺兰县财政局联系反映,公示期满后仍无缴款人或缴款单位认领的款项将全额缴入国库。
联系人:顾欢 联系电话:0951-8061690。
特此通告。
附件:贺兰县非税收入2024年及以前年度未明款明细表
贺兰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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