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非)发〔2023〕55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我县非税收入专户未明款开展核查清理工作。经梳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8.3万元资金未开具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无法确认执收单位。
现对上述2025年度以前未开具票据的未明款项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示,明细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至7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认领并开票的缴款人或缴款单位,请于2026年7月1日前与贺兰县财政局联系,公示期满后仍无缴款人或缴款单位认领并开具票据的款项将全额缴入国库。
联系电话:0951-8061690。
附件:贺兰县非税收入2025年度及以前未明款明细表
贺兰县财政局
2026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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