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18〕35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税)发〔2019〕319号)规定,经贺兰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贺兰县红十字会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条件,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贺兰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
2026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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