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双随机一公开

贺兰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476G/2023-00293 文 号 贺财罚〔2023〕5号 发布日期 2023-08-14
发布机构 贺兰县财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关 键 词 行政处罚

当事人: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

住所地:宁夏银川市贺兰县金贵镇

本机关在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专项抽查时,你单位在实施金贵镇2022年春季绿化苗木采购项目采购中,存在“未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现调查终结。

经查明:你单位实施的金贵镇2022年春季绿化苗木采购项目采购,2022年5月12日与中标供应商贺兰县永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贵镇2022年春季绿化苗木采购项目合同》,于2022620在宁夏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合同公告

上述行为有:宁夏政府采购网合同公示平台金贵镇2022年春季绿化苗木采购项目合同》为证。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警告。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贺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贺兰县财政局        

20238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