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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贺兰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公开

索引号 640122-117/2018-9002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7-03
发布机构 贺兰县财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府预算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预算调整

经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批准2018年贺兰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现公示如下。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598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部要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为此,县人民政府提出对2018年我县本级预算进行调整,将本次自治区财政厅下达15980万元债务收入全部列入我县本级收入预算,同时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相应列入我县本级支出预算和债务转贷支出。

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发债规模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县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5980万元,根据财政部要求,除政府外贷部分按照相关规定举借外,新增限额内举借政府债务一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5980万元通过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二、新增债券资金安排原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有关要求,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按照上述要求,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着眼长远,紧紧围绕我县“十三五”规划和贺兰县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安排债券资金项目。二是突出重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我县确定的脱贫攻坚、教育、市政基础设施、中心村建设、棚户区改造、交通、卫生、生态纺织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等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三是限额管理,在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的政府债务新增限额范围内提出分配方案。四是防范风险,已经被自治区财政厅列入风险预警的县区和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单位不再安排新增政府债券资金

三、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一般债券资金(15980万元)

主要用于生态移民二期、三期住房、道路及欣荣村针织厂工程项目1900万元;贺兰一中、太阳城中学、德胜二小、奥德莱斯幼儿园等教育工程项目5200万元;贺兰县创业路至贺立公路连接线等交通工程项目1300万元;贺兰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关渠中心村及棚户区改造项目3080万元;贺兰县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工程主体及外网项目500万元;宁夏生态纺织示范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00万元。

四、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贺兰县本级财政收入预算是:2018年贺兰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全口径收入194458万元,其中:我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2200万元;自治区固定补助及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62640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19618万元。

调整后:2018年我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全口径收入210438万元,其中:我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2200万元;自治区固定补助及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62640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1961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980万元(新增)。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贺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我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是:2018年我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全口径支出194458万元。

调整后:2018年我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全口径支出210438元。

贺兰县人财政局           

2018年07月0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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