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贺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0497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7000万元,自治区税收返还收入及固定补助71863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转移性及专项收入54634万元,一般政府债务转贷收入为70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0497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贺兰县限额内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第二批)资金5500万元,重点用于生态环保、污染防治、医疗教育、市政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确保财政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实现收支平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对贺兰县2023年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现就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一、预算调整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第六十七条“……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的规定,需要对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二、收入调整
经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贺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0497万元调整为265997万元,调增5500万元。其中,一般政府债务转贷收入调增5500万元。
三、支出调整
因收入调整,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为265997万元,调增5500万元。
四、调整后的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以上预算调整后,2023年贺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5997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7000万元,自治区税收返还收入及固定补助71863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转移性及专项收入54634万元,一般政府债务转贷收入为12500万元。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5997万元。
贺兰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