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拓宽农业经营主体抵押物范围,推动农业设施产权抵押贷款,优化农村资源市场化配置,加快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农村资源效益最大化,贺兰县财政局起草了《贺兰县农业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5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至贺兰县财政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王虎
联系电话:0951—8521631 0951—8521636
电子邮箱:hlxsqggbgs@163.com
通信地址:贺兰县财政局305室(邮编750200)
附件:1.《贺兰县农业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贺兰县农业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贺兰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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