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深化“园中园”“厂中厂”治理 筑牢园区生态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2026-06-0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以新出台《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园中园”“厂中厂”管理办法》为刚性遵循,统筹环保监管力量与第三方环保管家技术资源,在辖区全域开展环保专项摸排整治,以制度落地推动小微企业环保管理提质增效。

园区以厘清权责为先导,对照办法条款明晰出租方统筹监管、承租方主体履职的环保权责,划清公共治污设施运维、厂区排污管控、固废贮存处置等责任边界,从源头纠治厂房转租“重租金收益、轻环保管理”、责任悬空等问题。工作人员下沉生产一线,紧盯食品加工、精细制造、新材料等小微产业,围绕废水预处理、废气收集治理、危废分区存放、雨污分流等关键点位,对照环保准入、现场管控、台账管理相关标准逐项核验。

整治期间坚持监管与帮扶并举,用好驻园环保管家专业优势,构建“检查+指导+服务”工作模式。工作人员在现场巡查中,向园区运营方、企业负责人及一线职工逐条解读管理细则,督促产权方严格恪守厂房出租“八不准、五必须”要求,严把项目入驻环保关口。针对部分小微企业存在的治污台账不完善、危废库房分区杂乱、初期雨水收集设施配套不足等共性问题,工作人员走进生产车间,对照法规细化整改举措,实地指导企业完善台账记录、优化治污设施运维,普及危废转运、污染物达标排放实操准则,帮助企业吃透制度规范、规范日常环保作业。

抓实隐患闭环治理,园区依托“一企一档”建档体系,归集企业经营范围、排污点位、隐患整治等关键信息,建立排查、整改、复核、销号全链条管控机制。对排查发现的违规排污、治污设施停运等问题,按产权方、生产方责任分类处置,一般隐患当场整改,突出问题下达整改督办单限期治理,整改结果同步纳入日常巡检内容。

下一步,贺兰工业园区将以管理办法为长效治理依据,持续稳固环保管家常态化帮扶模式,不间断开展“园中园、厂中厂”巡回环保排查,补齐小微企业环保管理弱项,以精细化监管筑牢园区绿色发展根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