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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5月2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园区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1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862301(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审批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珍珠棉200吨及珍珠棉型材深加工15000方项目

(不含以氢氯氟烃为发泡剂)

德胜工业园区富强路6号

宁夏蜀香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院内1#厂房

宁夏华远亘盛工贸有限公司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富强路6号宁夏蜀香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厂区不涉及食品生产)院内1#厂房,厂,项目北侧为空地,西侧、南侧及东侧均为银川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德胜片区)厂房。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生产线1条,年产EPE珍珠棉200t、EPE异形15000m3。本项目总投资5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4.07%。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挤出发泡、回收造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拟在发泡机、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5%),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风量为3000m3/h)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效率96%)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3、项目运营期用水为冷却循环用水和生活用水。冷却循环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对冷却系统进行补水,因此,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宁夏蜀香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院内现有化粪池(30m3)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宁夏贺兰联合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主要为发泡机、复合机、立切机、冲床等机械噪声,噪声值约75~80dB(A),设置基础减振、隔声设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5、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边角料经收集后经过造粒工序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UV光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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