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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2022年4月8日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园区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48日至2022421(十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862301(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审批服务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万平米铝板及其复合产品项目

银川市贺兰工业园区德胜片区

宁夏强铝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汇岩达环保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平米铝板及其复合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宁夏强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万元;

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德胜片区睦园路与兴发路路北04号房,南侧东侧为未建设区域,西侧兴发路,北侧为厂房。

员工定员:员工人数50人;

工作时数:年工作日250天,每天一班,每班8h,全年工作时数2000h

周边关系: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企业共13家。

1.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禁止露天堆放建筑材料,搬运时轻拿轻放,防止包装袋的破裂。限制进场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载,对运输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采用篷布遮盖,避免沿途撒落;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等建筑材料,定时洒水降尘(一天2~3次),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车辆运行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点,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应将车速控制在15km/h以下,减少对居民的扬尘污染。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可有效的减轻扬尘污染,改善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在施工中还要合理布局规划。总之,施工期扬尘的影响是局部的、短暂的,工程投入运行后就会消失。

2.施工期污水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5人,建设工期1个月,生活用水量约20L/·d,施工期生活用水量为3m3,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m3,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对环境影响较小。可见,采取以上方案后,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严禁将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倾倒入项目周边,并加强施工管理,防止偷倒偷排的情况发生。因此采取上述防护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4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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