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2022年4月2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2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园区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422日至2022427(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862301(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审批服务局)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大北农3吨天然气锅炉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德胜片区)永胜西路北侧

宁夏大北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宁夏天兴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在现有锅炉房内预留位置建设13t/h天然气锅炉,代替现有12t/h的天然气锅炉(1#),以满足现有工程生产需要。本项目具体工程组成情况详见表:

在项目施工期,各项施工活动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短期不良影响,主要影响因素有扬尘、噪声、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水等,而且以噪声和扬尘的影响尤为明显。因此,施工时需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项目在施工建设期间,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防治:

1、废气。(1)施工现场要设全封闭围栏(高2.5m),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2)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3)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砼;(4)施工场内临时道路均须硬化、清洁,定期洒水降尘;同时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5)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6)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7)车辆出入口须设车辆冲洗台,对进出车辆的车身进行冲洗,防止产生运输扬尘;(8)当风速过大时(5m/s以上),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9)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须向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扬尘排污申报登记,提交污染防治措施、方案,定期汇报施工进度。并具备有防治污染的专项资金。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废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SS,建筑施工废水应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等。

3、噪声。(1)开工前须在施工场地设置边界围墙,并在围墙内设置防噪挡板;(2)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严格规定各种高噪声机械设备的工作时间,对噪声强度大的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安排在非敏感时段,优化运输路线,车辆应避免经过敏感路段;(3)施工单位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施工总平面布置,同一施工地点应避免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4)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5)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器械、管材轻拿轻放,禁止高空抛掷;(6)施工单位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噪声排污申报登记,提交污染防治措施、方案,定期汇报施工进度,并设立防治污染的专项资金。

4、固体废物。(1)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地点,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2)运送建筑垃圾的车辆应遮盖篷布,防止产生扬尘,造成二次污染,并在车辆离开施工现场时,及时清理车辆粘带的泥土;(3)施工期土石方工程挖填量应计算平衡,开挖的土石方要定点堆放;(4)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垃圾如不能及时清运,须采取遮盖措施进行遮盖,防止产生二次扬尘。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4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