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车改办:
自贺兰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单位深入了解公务用车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及出行制度,狠抓落实。现就我单位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有车辆
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2辆商务车,1辆越野车,2辆皮卡车,3辆小轿车。
二、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单位领导,组织全单位领导干部及员工驾驶员召开会议,及时传达部署公务用车有关纪律与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2018年1月3日当天,本单位领导组织学习了银川市出台公务用车“十项禁令”,并在当天下发了本单位制定的出行管理通知,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防微杜渐。
三、建立健全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为确保公务用车运行规范有序,我单位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先后制定了《宁夏生态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司机及车辆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出行管理的通知》。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与维护由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定点停放在贺兰县政府大院及德胜管委会门口,严格执行夜间及节假日封停制度。定点维修由驾驶员填写签批《车辆维修申请表》后,到定点维修厂检查修理审批项目,发现其他问题,先请示汇报,经领导同意后追加维修项目。出行必须建立出行台账,由使用人签字确认,每月必须统计行驶公里数,核对加油小票。对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出行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司机职责,杜绝乱停乱放、公车私用等现象,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
四、建立处罚责任
经我单位领导研究决定,各部的车辆负责人、车辆使用人和驾驶人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认真负责、高度重视,杜绝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如发现用车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辞退。
五、加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及员工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法纪意识,对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使本单位全体人员充分认识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从即刻做起,杜绝了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行为。
附件:1、《关于单位内部办公用品采购及车辆维修实行审批制的通知》
2、《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管委会车辆管理办法》
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出行管理的通知》
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管委会
2018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