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帮扶责任人:
根据贺开发〔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针对园区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文件中具体与园区扶贫工作相关的内容转发如下,请各帮扶责任人按照整改要求,一一对应查找,认真整改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逐级压实责任,扎扎实实整改,建立稳定持续脱贫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扶贫产业组织化程度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不足、金融扶贫存在死角等问题;坚持分类施策,激发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内生动力;坚持统筹整合,解决好“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中存在的不足,促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整改内容
(一)关于产业扶贫不精准、组织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1、新华社暗访调查发现,六成以上的贫困户收入主要靠各类政策性补助,由于缺少主导产业带动,可持续发展的“造血式”产业帮扶项目不多,贫困户对脱贫缺乏信心。
整改要求:一是产业扶贫。以优势产业为基础,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托现有产业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龙头企业的带动力度,加快培育乡村企业,以产业带动就业从而实现农民增收。各帮扶责任人要大力宣传欣荣村食用菌生产项目、广荣村宁夏田园怡景生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化基地项目,并借助园区平台,利用暖泉园区、纺织园区企业招工信息,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近务工,增加移民收入。二是政策扶贫。用好用足国家针对移民及少数民族出台的各项政策,强化项目规划,加大种植养殖产业培育和扶贫产业园建设力度,加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力度,向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要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建立县级精准扶贫扶持支持政策,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对自主发展种养产业的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根据类别、规模和数量给予相应的补助。三是技术扶贫。以科技带动农民增收,通过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细分,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民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大力提高低收入农民的综合素质,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生活技能,提高农民增收能力。四是就业创业扶贫。鼓励贫困户外出务工,外出务工年收入达到2万元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助2000元,激励和提高贫困群众务工就业的积极性。建立企业扶持政策,对在移民地区发展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给予培训费上的补助,培训费直接补助到企业。其中,建档立卡户劳动力务工一年以上且收入达到3万元的每人补助培训费1300元,连续务工三年以上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每人5000元标准奖励给企业。对在移民地区建设工商业扶贫车间及扶贫就业产业园(就业基地)的,按照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就业30人以上且连续就业时不少于6个月以上的,可视情况给予每人500元培训费的补助,培训费直接补助到企业或合作社。鼓励建档立卡户自主创业,对建档立卡户利用固定场所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正常开业经营六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年内经营纯收入达1000元以上的,再给予每户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无经营店面但办理或持有摊位证的自主创业者,连续经营三个月以上,每户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年内经营纯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的,再给予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建档立卡户组织带动2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5户以上)以上就业,且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人均收入到达1.5万元的,给予组织者5000元以上补助。五是加强部门资源共享协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自身特点和优势,组织社会扶贫资源,凝聚社会扶贫力量,不断拓展社会扶贫领域,切实整合教育、民政、农口、就业、人社等对方资源,增强扶贫实效。
(二)关于驻村帮扶不深入、帮扶责任履行不全的问题
1.一些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对脱贫攻坚政策理解不深,宣讲不清。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知晓率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整改要求:一是开展贺兰县扶贫干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建立贺兰县脱贫攻坚公众号、精准脱贫工作微信群、QQ群,印制《宁夏脱贫攻坚文件汇编》、《脱贫攻坚政策指南》等,发放到每个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手中,让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学习了解掌握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保障、金融贷款等扶贫政策,为各单位精准施策,精准扶贫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行业扶贫部门如人社局、卫计局、民政局、教育局残联、扶贫办、人寿保险及金融等部门印刷制作行业扶贫政策宣传单和挂历等各5000份,每户一本脱贫攻坚政策指南、挂历及行业扶贫政策宣传资料。通过帮扶部门和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并给移民群众就务工就业、医疗保障、产业发展、教育扶贫、金融贷款等扶贫政策进行讲解宣传,提髙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精准扶贫政策,通过县电视台、镇村电子屏、县乡村微信公众账号、政策墙和村部宣传栏等平台,滚动宣传扶贫政策,使贫困户准确了解党和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增强脱贫攻坚的合力。
2.帮扶责任履行不全面,与村两委协同开展工作不紧密,驻村书记日记记录不完善,不能完整反映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要求:一是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管理。从全县各单位副科级干部、后备干部、优秀年轻人才中选派10名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选派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原人事关系、工资和待遇不变,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派驻村,同时,加大日常监督、管理、考核力度,强化派出单位、县组织部和乡镇三重管理、共同考核,定期检查和通报,确保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二是进一步加强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精准脱贫能力培训,着力提高帮扶干部落实扶贫措施、指导监督扶贫项目实施、参与基层组织建设和遵纪守规能力。三是加强帮扶干部管理。认真落实《贺兰县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定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职责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责任人帮扶职责。每月对帮扶单位和责任人督察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单位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参考,从制度上打牢脱贫攻坚的基础,杜绝了应付思想,做到“真扶贫”。对个别区市属单位帮扶工作不重视的,由县委县政府下发整改意见书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扎实,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和帮扶责任人,严肃问责。
3.帮扶方式仍然停留在简单给钱给物慰问层面,对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和家庭情况未进行深入了解。入户了解,个别贫困户对帮扶干部是谁不知道,对帮扶方式不认可,对帮扶工作满意度不高。
整改要求:一是强化信息摸排。对帮扶的建档立卡户家庭基本情况养殖、种植产业信息、务工情况、大病医保等情况摸底采集,摸清致贫原因,为扶贫政策精准到户到人及精准帮扶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二是强化帮扶实效。认真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会同贫困户共同制定精准帮扶方案,脱贫计划,变变慰问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帮扶措施要符合群众的实际需要,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得到群众的认可和积极配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强入户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责任人选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16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帮扶责任人选派,对不能胜任及工作外调出贺兰县的,应及时进行了调整和眀确,各单位帮扶责任人要每月至少次进村入户宣传扶贫政策,调查了解情况,填写扶贫手册等。就贫困群众实用技能培训、就业愿望、致富计划等面对面地座谈交流,共商共计解决办法,真心实意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4.个别受访贫困群众反映,结对帮扶他们的干部,有的一年到头不露面,有的只是到家送材料、拍照片,极少宣讲扶贫政策,填写扶贫手册也是敷衍了事。
整改要求:一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实行月度督查考核制度,将乡镇、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年度综合考评,把考核抽查结果作为对单位年度效能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参考。把人员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和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传导压力,激励作为,从制度上打牢脱贫攻坚的基础。二是强化帮扶工作。各帮扶单位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加大支持,千方百计为所帮扶的村办好事、办实事。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与贫困群众建立起常态化的帮扶联系机制,不脱贫,不脱钩,为贫困群众长远发展着想从送政策,送技术、送岗位、送文化、送温暖等方面入手,从群众生产生活、子女上学、产业发展、务工就业等方面做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群众了解扶贫政策,转变思想观念,学习实用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使他们掌握种植温棚、畜禽养殖、务工就业等实用技术,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让贫困户实实在在的脱贫致富。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每月进村入户时机,大力宣传产业扶持、务工就业、医疗保障、产业发展、教育扶贫、金融贷款等扶贫政策,让群众了解知晓国家的各类扶贫政策。
(三)关于部分农户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1.部分贫困户已经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但不情愿退出(脱贫户认为自己还没有脱贫的共计56户,占脱贫户总数的15.56%),表现为隐瞒、谎报收入试图继续保留贫困户资格或当“返贫户”。个别农户已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为享受国家精准优惠政策,故意折户、假分户,争当贫困户。
整改要求:一是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自主创业的贫困户给予补助或者贷款支持,贫困户经考核验收按期或者提前脱贫的,享受的扶贫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对依靠勤劳致富主动脱贫的贫困户,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补助形式给予奖励支持;对事迹突出、带动作用明显的,给予奖励并推荐参加各级劳模等先进评选,在群众中树立脱贫光荣的正确导向,增强脱贫荣誉感。对套取产业扶贫资金和金融扶贫资金,不用于发展产业、不按期限归还金融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综合运用教育、行政和法律等有效手段,加大警示约束力度。二是深入实施“富脑袋、富口袋”活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明确国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和良苦用心,引导群众把精力集中到脱贫致富上来,逐步解决“等、靠、懒、要”等陈规陋习。扎实抓好传帮带,组织群众到扶贫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地方参观学习,让他们亲眼看一看扶贫工作的成果,用本地的事,身边的人通过自身艰苦努力,创业致富的案例进行开化引导,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主动参与生产经营,积极务工就业,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四)关于作风问题
1.新华社暗访调查发现,群众普遍感恩党的扶贫好政策,但对部分基层干部作风不实表示不满。
整改要求:一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按照党中央安排部署,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查找和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务实、工作措施不精准、脱贫成效不真实、项目实施不精准、驻村帮扶不扎实,发动群众不充分、政策落实不深入,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十个方面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作风建设,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二是完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奖惩、召回制度,强化考核监督,推动各项扶贫措施落地,切实提高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三是理顺精准扶贫工作组织、指导、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人人关心扶贫、人人重视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大格局,形成合力,真正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2.工作中还发现,有的乡政党委书记不知道自己辖区有多少贫困村,有的村支书不知道自己村里有多少贫困户,有的基层扶贫办主任不知道辖区脱贫人口数字。
整改要求:一是夯实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的领导监管责任,扶贫办牵头抓总协调作用,农牧、教育、民政等部门的行业扶贫职责;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县(处)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村,干部包户,加强对各定点帮扶单位的指导协调、督促落实,贫困村不脱贫,联系领导干部不脱钩,促进脱贫工作。建立每月脱贫攻坚例会机制,挂图作战,倒排进度,倒逼销号。三是激励引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激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若干意见》,对在脱贫攻坚中敢于担当、锐意进取、能打硬仗、成绩突出的干部表彰奖励、优先提拔使用,对敷衍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的予以追责问责,切实把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真正变"被动干"为“主动干”,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五)关于教育扶贫政策落实问题
1.我县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存在辍学情况。
整改要求:按照3月8日教育扶贫安排会要求,进一步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六)坚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年初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书"和"时间表”,抓难点、补短板,确保全面完成今年3个贫困县脱贫摘帽、10万人脱贫的目标任务。
整改要求:2018年贺兰县计划脱贫311户1455人(洪广镇184户831人,立岗镇63户291人,金贵镇64户333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产业项目、培训转移、小额信贷、帮扶措施、扶贫保险“五到户”的脱贫攻坚措施,确保贫困群众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收入超过国家脱贫收入标准,达到持续稳定脱贫。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责任落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将脱贫富民战略作为各级干部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作为,举一反三,全面查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督查反馈问题按照时限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二)全面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针对反馈的问题,多从主观上找差距、找原因,少从客观上找理由、找借口,更不能撇清关系、推卸责任。要结合自治区脱贫攻坚督查、通报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三)狠抓整改落实,彻底解决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现行标准和时限,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在整改过程中走过场、打折扣、弄虚作假的乡镇和部门,要严肃追责、严肃处理。
(四)坚持问题导向,防止就事论事。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决的态度、精准的举措、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防止浅尝辄止,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提高脱贫工作质量,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贺兰工业园区(代章)
2018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