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区市县纪委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锲而不舍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切实整治“四风”隐形变异突出问题,按照贺兰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贺党办发〔2018〕4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园区范围内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区市县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通过开展七个专项整治,紧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老问题和“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进一步巩固深化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构筑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园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违规公款接待及私人会所“一桌餐”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加大对享乐主义和奢廉之风整治力度,重点整治五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是违规、超标准公款接待问题;二是吃喝转入地下,在私人会所或由私人住宅改造,未经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登记,为少数特定人员提供服务的“一桌餐”问题;三是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四是以报销办公用品、会议费、差旅费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问题;五是化整为零,分批次报销超标准接待费用问题。
专项整治时间:2018年4月上旬至12月底
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园区党工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
(二)深化公款旅游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借出差培训考察之机变相公款旅游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贺兰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贺政办发〔2017〕52号),加强对学习培训考察等公务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二是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之机擅自变更行程或无故延长时间绕道旅游;三是公款出(国)境旅游;四是公务出差中,多报支差旅费等问题。
专项整治时间:2018年4月上旬至12月底
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园区党工委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财政审计办公室
(三)深化“天眼”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公车私用突出问题
严格落实银川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十项禁令”和《关于进一步严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纪律的通知》(贺车改办〔2018〕2号),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借助县交通智能监管平台,加大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整治七个方面违规违纪问题:一是超标准、超编制配车,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以企业名义变相购置车辆或变相公车私用;二是将公务用车用于上下班接送、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等公车私用行为;三是参加公车改革后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等行为;四是用公款给私车加油、报销有关费用等私车“公养”行为;五是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车等行为;六是擅自变更车型,更换改装原部件和设备,对公车进行豪华装饰;七是未健全公车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未建立完整车辆运行管理台账和公示制度,未执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定点加油维修、定点停放、出行审批登记、节假日封存等制度。
专项整治时间:2018年4月上旬至12月底
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园区党工委
责任单位: 综合办公室
(四)深化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彻底解决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贺兰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贺党办通〔2018〕9号),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规定的面积标准,严格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二是多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三是虚设办公桌、虚设办公座签或与临时聘用人员、驾驶员对桌办公等问题;四是设置“门中门”和“专属空间”等弄虚作假的问题。
专项整治时间:2018年4月上旬至5月中旬
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园区党工委
责任单位: 各部室
(五)深化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规范各种福利发放行为
针对存在的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二是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三是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奖金和年休假补贴的;四是违规发放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五是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的;六是借参加各种活动或节日之机,变相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向与活动无关的人员发放各种实物的;七是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或下属企事业单位)转移支付,再由关联单位(或下属企事业单位)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
专项整治时间:2018年4月上旬日至12月底
监督检牵头单位:园区党工委
责任单位:党群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财政审计办公室、
(六)深化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大操大办婚宴、升学宴、满月宴等借机敛财行为
严格执行《关于重中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宣借机敛财的规定》(宁纪发〔2013〕50号),加强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宣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违规大操大办婚宴、升学宴、满月宴、乔迁新居宴,生日宴、工作调动宴等婚丧嫁娶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招待宴席超过十桌的;二是没有向镇纪委或所在党组织申请报备或少报备多操办,逃避监督的;三是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异地操办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等问题。
专项整治时间:2018年4月上旬至12月底
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园区党工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
(七)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着力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园区党支部要严格落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委常委会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贺党发〔2018〕24号),按照《贺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贺政发〔2017〕139号),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住宿、用餐、交通等制度。重点在规范公务接待、改进调查研究、精简文件会议、外出培训活动、履行请示报告制度等方面逐条逐项再审示、再清理、再校验,看有无过宽过严、与上级规定有出入的条款;有无脱离实际、悬在空中无法落实的内容;有无上级有要求、本级没有细化具体措施的事项;有无以会议落实会议精神、以文件落实文件要求的行为。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对不配套、不适应不落地的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各项制度符合上级要求,贴近园区实际,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园区党工委、党群办、纪工委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制度修订完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党支部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时间:2018年4月上旬至6月15日
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园区党工委
责任单位: 各部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年活动是当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园区党工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头雁”效应,做出榜样,树立标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园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好表率。
(二)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微信群、QQ群、 园区举报电话(0951-8862378)、邮(ningxiafangzhi@163.com)等媒介,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引导广大群众及时反映问题线索, 设立“社情民意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认真受理、及时回复,园区党工委对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快速查办,限时办理。加大两《准则》四《条例) 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相关配套制度的宣传教育,结合区、市、县纪委各类通报及发放的案例书籍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严格监督检查,提升活动实效。党工委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堵塞漏洞。对不进行自查自纠以及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的,园区党工委将对责任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要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责令纠正,并向园区党委反映问题线索。各责任部室要主动开展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四)压实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园区党工委要坚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恒心,以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的决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行为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精准发力、严查快处、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园区落地生根,持续营造干净干事、谋事成事的良好氛围。
贺兰工业园区(代章)
2018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