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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进口物品集中查验集中采样集中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工管发〔2021〕37号 发布日期 2021-03-2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工业园区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园区各部室、各企业:

为科学精准做好园区冬春季进口物品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进口物品集中查验集中采样集中消毒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原则范围

对进入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的国际货物,按照“园区统筹、企业主责、散件集中、政府监管”原则,实施集中查验、集中采样、集中消毒(以下简称“三集中”)。即:集中查验进口物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货物发票”(以下简称“三证一票”),无“三证一票”的组织开展集中采样检测和集中预防性消毒。危险化学品、粮食、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不适宜实施消毒的商品以及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体渗透污染的商品不实施“三集中”。

二、成立工作专班

为切实加强进口货物“三集中”工作组织领导,结合园区实际情况,成立园区进口货物“三集中”工作专班。

组  长:刘 涛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张海龙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应急管理部部长

    高元柱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科技创新部部长

成  员:付 振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纪工委办公室主任

    马立中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投资促进部部长

    梁宇鲲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国土和规划建设部部长

    杨凯军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马 瑞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服务部负责人

    张海宁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办公室主任

    董 斌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创业园片区办公室主任

    杨宁伟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陈 锐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赵晓鹏  贺兰县德胜派出所所长

    赵宏云  贺兰县德胜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 炜  宁夏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负责人

    刘 杨  永胜东路19号(原德胜横宇钢管厂)负责人

    胡瑞泽 宁夏泽成物业有限公司负责人

工作专班设立办公室,办公室及“三集中”地点设在永胜东路19号(原德胜横宇钢管厂),由张海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进口货物“三集中”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园区综合执法队副队长陈锐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查验、采样、消毒三个工作组。

(一)查验工作组职责。由园区综合执法大队、德胜市场监管所和德胜派出所负责进口货物查验工作。实行轮班制度,每班2~4人,负责收集企业进口货物报备信息,对进口货物的“三证一票”进行查验,负责对接采样单位和消毒单位,配合及监督采样单位和消毒单位对进口货物进行规范操作;负责看管货物,确保集中点进口货物存放安全;对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及报备卫健局等部门。

(二)采样工作组职责。由园区管委会委托宁夏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对进口货物进行集中采样检测。采样单位接到工作专班通知后,立即安排专人前往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采样,并第一时间反馈采样检测结果。

(三)消毒工作组职责。由园区管委会委托宁夏泽成物业有限公司对进口货物进行集中消毒。宁夏泽成物业有限公司需准备充足的消毒物资,安排专人对货物进行消毒,人员需培训后方可上岗,确保消毒记录完善有效。

三、工作流程

(一)建立进口货物报备制度。各涉及进口货物相关企业要提前一周上报进口货物来源地、途经地、来银时间等信息(附件1)给园区各片区疫情防控组联络人,各组联络人汇总后统一报至进口货物“三集中”工作专班,便于从源头上进行追溯、管控、统筹调度。对于未按要求报备进口货物的企业,一经发现,先查扣货物,再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进口物品“三集中”机制。选定永胜东路19号(原德胜横宇钢管厂)作为贺兰工业园区进口货物“三集中”场所,现场分区域设置为进口冷链、快递、汽车及汽车零配件等专区。由工作专班人员引导及督促企业将货物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查验“三证一票”,填报工作统计表(附件2),对于无“三证一票”的进口货物由宁夏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集中采样,后再由宁夏泽成物业有限公司对进口货物进行集中消毒。

(三)加强重点区域监管。集中存放场所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双人双锁,确保货物存放安全。工作专班定期检查宁夏泽成物业有限公司消毒物资储备是否充足,消毒台账是否清晰,消毒环节是否规范等,确保进口货物集中消毒彻底有效。

(四)加强问题物品快速处置。工作专班发现进口物品核酸检测阳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协助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开展调查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进口物品疫情输入风险,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全力做好进口物品“三集中”工作,实施全链条、无缝隙、闭环管理,确保不出纰漏。

(二)加强培训。配合卫健部门组织对企业各类集中区消毒作业人员开展消毒操作培训和监督指导,确保严格按照《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表面预防性消毒与防护技术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5号)、《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7号)、《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45号)等技术规范开展消毒作业。

(三)加强宣传。要加强进口货物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鼓励企业通过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应用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告知职工进口物品疫情防控职责要求、技术规范和工作流程,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进口货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经费保障。园区党政办公室要做好进口物品三集中工作经费保障,确保“三集中”地点运转高效、管理科学,消毒、采样单位工作规范、顺利运转,为进口货物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1.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进口货物报备表

   2.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进口货物“三集中”工作统计表

   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三集中”工作流程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3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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