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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园区企业货物车辆入园管控的通知

文 号 贺工管函〔2022〕9号 发布日期 2022-03-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工业园区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工业园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园区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并防”,切实防止奥密克戎变异株通过物流货物渠道传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专人负责。各物流货物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对接高速公路卡口,详细掌握货车辆信息的报备、车辆接收、消杀检测、隔离处置等工作;各企业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要上报园区卡口组备案。

二、提前报备入园。入园企业货物要提前3天报备,给园区各片区上报货物来源地、途经地、来银时间等信息,入园货车原则上从银川北环高速贺兰卡口统一出入,由园区卡口工作专班引导企业落实管控。中高风险地区货物入园企业需与园区卡口工作专班及时联系,引导入园。对进口货物和冷链车辆未提前登记报备或企业不接收的货物车辆,卡口组一律不接收,对货物车辆进行劝返。

三、强化闭环管控。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实行闭环管理,建立企业货车入园工作台账,企业安排专人对接卡口工作专班,实行“签字接车”入园,由企业专人负责,接送货车落实管控;进口货车进入“三集中”场所管控,其他货车由企业负责落实管控。

四、强化核酸检测。对长途货运司乘人员,入贺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入宁通道查验点核验,闭环到卸货地点,由收货方负责落实闭环管控措施至卸货离宁,向园区卡口组报告。超过24小时未离贺的,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联系电话:8060333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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