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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兰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落实工作职责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44/2019-00017 文 号 贺工管发〔2019〕72号 发布日期 2019-04-22
发布机构 贺兰县工业园区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应急管理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园区各辖区各企业:

深入贯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落实园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组织机构,实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一套班子管理,完善园区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体系,提升园区监管水平,为园区经济持续健康运行提供安全保障,经园区专题会议研究,现对贺兰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做出调整,根据各自工作岗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相关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恩清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组长:李海升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海龙 贺兰工业园区安监部主任

成  :陈万国 贺兰工业园区纪工委书记

振  贺兰工业园区党群部主任

杨凯军 贺兰工业园区综合办公室主任

马立中 贺兰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主任

董英华 贺兰工业园区经济发展部主任

史学功 贺兰工业园区政策法规部主任

高元柱 贺兰工业园区环保部主任

园区各企业法人均为贺兰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由张海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贺兰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王恩清同志分管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李海升同志负责分管领域内各部室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张海龙同志协助王恩清同志工作,具体负责抓好园区生产经营性企业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配合县安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督查工作

陈万国同志负责对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督,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责,对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违规违纪干部的查处,对履职不到位、渎职、失职干部的问责处理,协助约谈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和问题企业法人,协助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分管领域内的其他安全保障。

马立中同志督促在建、新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抓好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施工现场和企业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分管领域内的其他安全保障。

付振同志协调园区党工委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和企业党委(支部)负责人安全生产的落实和宣传教育,监督企业党政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域内的其他安全保障。

杨凯军同志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救援物资保障;安全生产后勤及车辆保障等;分管领域内的其他安全保障。

董英华同志配合安监部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台账管理,为安全生产提供经济发展相关数据;分管领域内的其他安全保障。

史学功同志做好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指导把握,处理好安全生产信访件办理;分管领域内的其他安全保障。

高元柱同志做好环保和安全生产协调统一管理,及时互通信息,严格企业管理;分管领域内的其他安全保障。

园区各企业法人负责各自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按照《安全生产法》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代章)        

 2019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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