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县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保证粮油仓储能力满足粮食宏观调控和保障粮食安全的需要,按照《宁夏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细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做好我县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动态管理工作。
通过深入纳入统计系统企业、中储粮银川直属库贺兰分公司、通义分库查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料、粮油保管员、防治员和检验员资格证书、仓房厂区安全生产状况等。要求企业认真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登记表》的同时进一步规范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粮食行业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通过深入企业开展此次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动态管理工作,我局明确要求所有粮油仓储备案企业要落实法规规定必须履行的工作职责、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必须执行的行业标准、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事务,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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