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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122-107/2018-64954 文 号 贺经改通〔2018〕37号 发布日期 2018-07-17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规划计划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贺政办发〔2018〕10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紧扣社会关注的重点和热点, 深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全面围绕涉及的公开事项,认真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标准引领。开展“标准化+政务公开”课题研究,以区、市发改委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蓝本,探索编制我局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及时调整、更新和完善标准和规范。

  坚持服务群众。立足群众的实际需求,围绕试点领域,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使试点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坚持以点带面。通过试点领域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形成经验模式后,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巩固和提升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二、力求政务公开规范化

  (一)厘清事项

  要对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步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在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办公室牵头,各办、所(中心)配合)

  (二)规范流程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使政务公开流程规范化。(办公室牵头,各办、所(中心)配合)

  (三)实施标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局实际情况,根据区市发改委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编制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并全面实施,及时总结完善。(办公室牵头)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公布申请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办公室牵头)

  (二)加强网上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确保网上申请平台和信函申请渠道畅通。(办公室牵头)

  (三)答复规范化

  按便民利民原则,在局办公室设立申请公开受理点,明确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分工,确保信息公开申请能及时办理反馈。(办公室牵头)

  (四)信息公开救济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市级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规定,修改完善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复议权利告知格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办公室牵头)

  四、重点项目信息透明化

  (一)公开项目审批备案流程。(项目办牵头)

  (二)除涉密项目外,全面公开建设项目备案证及批复文件。(项目办牵头)

  (三)公开重点建设项目简介、变更、进度等信息。(项目办牵头)

  五、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

  (一)明确流程及范围,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贺兰县发改局政策解读范围为:贯彻落实区厅、市局重要文件的实施意见;贺兰县发改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家、区、市规划性文件;国家、区、市印发的科技项目管理和改革开放相关政策性文件。凡涉及我局规范性文件都在印发3天之内,经局内领导审核完毕签字印发后,上传至贺兰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审核。审核发布后,一并在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发改局子网站上“政策解读”等相关栏目公开,方便群众全面了解办事流程,各办、所(中心)职能、相关政策法规,做到责任权利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特别关注规范性文件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应,对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必要时进行连续性解读。加强对新政策主要内容及与以前政策相比的变化方面的常态化解读,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内容通俗性、可读性和直观性。(办公室牵头,各办、所(中心)配合)

  (二)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向社会公众准确传递我局政策措施、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国民经济计划报告执行情况、每月重点工作进展及下月重点工作安排;局内资金预算、决算;价格收费和PPP综合信息等信息,使工作透明化、公开化。并且及时公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办、所(中心)负责)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各办、所(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对涉及发改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办公室牵头)

  六、行政执法公开化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县政府网站、“信用中国(宁夏)”“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宁夏)”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平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诚信办牵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此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检查试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局领导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办公室牵头,各办、所(中心)配合)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

  建立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严格规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政务信息报送途径,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定期考核等制度。明确信息公开方式,以贺兰县门户网站发改局子网站、贺兰发改微信等平台为依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信息公开程序,按照业务办所提供信息,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签发,各办、所(中心)上传、发布信息的基本流程,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办公室牵头,各办、所(中心)配合)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根据实际需求,加强对各办、所(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础,通过组织培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个人学习和集体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着重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处理、发布、管理网上政府信息、政策咨询的能力,提高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水平。(办公室牵头,各办、所(中心)配合)

  (四)鼓励探索创新

  各办、所(中心)要充分认识此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要建立“政务公开群”,加强相互间学习交流,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主动了解学习借鉴其他试点县(市、区)先进经验。(局办公室牵头,各办、所(中心)配合)

  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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