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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兰县再次遴选“好粮油” 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各粮油企业:

为加快我县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不断满足人们对优质、特色粮油产品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关于印发“优质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粮展〔2017〕1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再次通过竞争遴选的方式确定我县3家“好粮油”示范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按照“扶大、扶强、扶优、扶特”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粮油加工企业均可参与“好粮油”示范企业竞争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市场开拓能力强,有销售渠道;

(二)企业资产优良,信用良好,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产品销售量大、市场占有率及消费者认同度高,具有较强的新产品开发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

(四)企业积极性高,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和考核指标清晰,措施具体可行;

三、申报流程

企业提出申报→县“优质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县“优质粮食工程”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县“优质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审批。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立足优势,突出特色,以“一优”或者“多优联动”的方式着力在品牌推广、渠道建设、科技支撑、专题宣传等方面真正起到带动优质粮油种植、农民增收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企业认真填写《贺兰县创建“好粮油”示范企业申报表》,准备申报材料,上报县“优质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材料齐全,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四)竞争遴选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竞争遴选上的企业在县政府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6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郭春莹 联系电话:0951-3855273/13995016862

附件1:贺兰县创建“好粮油”示范企业申报表

    2:xxx公司企业投资情况表

贺兰县“优质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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