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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博网民咨询贺兰县明珠丽景小区过夜停车费标准情况的回复

索引号 640122-107/2018-4086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7-2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微博网民咨询 回复
    一、基本情况

  微博网民 匿名留言   

  二、咨询的问题 

  贺兰县明珠丽景小区内超过9小时停车费收取10元合理吗?  ​​​​ 

  三、咨询回复情况 

  经2018年6月26日对明珠物业公司过夜收费10元的问题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属实。经调查,通知是进行调价征求意见的,但保安误解为执行10元/辆次的过夜费。现责令明珠物业公司立即整改,退还多收停车费用,恢复原停车过夜收费5元的标准,如拒不改正,将依法处理。  

  贺兰县价格监督检查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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