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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亚男反映信访问题的复函

索引号 640122-107/2020-0046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1-17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舆情回应

贺兰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你办交办的《关于郑亚男反映信访问题的交办函》已收悉,现对郑亚男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回复如下:

1、祥和家园门口设置的停车场的合法手续正在办理中,并没有进行收费。

2、祥和家园物业费现执行0.60元/平方米·月。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已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没有违反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贺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贺兰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安置住宅小区和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贺经改发〔2016〕389号)文件规定。

特此函复。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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