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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640122-107/2019-0068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1-1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策解读
关 键 词 实体经济发展

我县2017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扶持项目的申报、审核、扶持资金的兑现及使用等要求是依据《贺兰县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贺党发〔2017〕19号)进行操作的,现就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扶持领域有哪些?

依据《贺兰县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本次项目的申报范围为在本县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经济企业。重点扶持现代纺织、生物医药、新能源、 新材料、精细化工等重点产业及细分行业中的龙头骨干企业, 具有“专、精、特、新”特色的科技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以及产业链发展迫切需要、能迅速形成生产能力、有较大示范带动影响的重点引进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范围不包括房地产、商贸物流、旅游文化、网络经济、健康医养、金融保险等各类服务业企业项目。

二、项目审核原则有哪些?

扶持原则有四个方面:一是坚持扶持资金与企业税收贡献、投资规模相匹配原则。新建制造业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 250万元/亩,制造业生产企业各类税收不得低于3万元/亩(不含减免税的涉农企业),且兑付的奖励补助资金总额原则不超过该企业缴纳县本级税收总额的30%,欠税企业不予奖励。二是坚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原则。对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节能环保不达标,企业原因未履行社会保障义务,被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不享受优惠扶持政策。三是坚持上级政策与本级政策合力扶持原则。在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并落实上级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按照我县政策对企业进行再扶持。企业上市融资、品牌培育等奖励区、市、县三级奖励可同时享受。上级要求配套的且与县级奖励重复的按照 就高原则予以兑现。四是坚持重大项目扶持“一企一策”原则。 对重大项目引进,由县委、政府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予以扶持。企业享受“一企一策”专项政策后,不重复享受本《意见》 政策。

三、政策扶持内容有哪些?

《贺兰县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政策内容共有六大项17小条。按照县委、政府工作安排,本次项目申报的政策共有六大项16小条。详见本通知附件,即《贺兰县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奖励项目申报指南》。该《指南》对每项政策条款的申报主体、基本条件、申报及兑现流程、申报材料、主管部门承办人员及联系电话、业务监督机构及联系电话、监督机构及联系电话均有说明。

四、资金使用要求有哪些?

《贺兰县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规定,企业在使用奖励资金时,除已规定奖励补助给个人奖项外,其余奖项资金中的10%用于奖励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突出贡献者等相关重点人员,剩余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生产研发等企业经营建设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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