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贺兰县发改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贺发改通〔2020〕9 号 发布日期 2020-03-2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局各办、中心:

根据贺兰县依法治县办《关于做好印发2020年贺兰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贺兰县发改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发改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0,是“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今年我局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贺兰、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大局,以提高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为目的,在深化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提升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的能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向更深、更高层次发展,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夯实法治基础。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特别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有针对性的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利用好“主题党日”、“领导讲党课”等活动积极开展学习,大力宣传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成就。
  2.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深入领会全会精神,促进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运用全会精神指导实际工作。

3.持续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位,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分析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普法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围绕我局重点工作,把普法作为服务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普法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文明城市、环境保护、民族团结、反邪教、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禁毒、保密、消防安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突出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做好“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认真对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自查,补齐短板,确保“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6.开展应对预防新冠病毒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区、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运用各种媒体,多种方式进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化法治环境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法律进万家,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加强领导干部学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落实好普法责任。加强《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例》《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素养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好坚实的环境基础。
   8.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传统宣传形式和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在重点路段、人员集中区域悬挂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宣传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最大限度的发动群众,突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和综合性成果,讲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危害,警示社会、教育群众。
   9.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围绕当前经济条件下我县企业所面临的新问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发展目标、生产经营任务和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围绕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充分利用志愿者队伍、专家讲师团等等,开展进企业专题讲座、以案释法等宣讲活动。动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使企业员工了解和掌握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

10.开展好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普法。按照《关于印发贺兰县发改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业务工作,抓住“3.15”“4.15”“4.26”“6.26”“12.4”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弘扬法治精神。
   三、坚持边普遍治,推动法治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11.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按照普法办安排,深入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创建要求、制定创建标准、考核评估体系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创建力度,增强创建实效。

四、推进“智慧普法”

12.大力推进“互联网十法治宣传”。发挥微信、微博、短信、“学习强国”APP、法宣在线平台等新媒体的优势,采用“互联网十法治宣传”模式,使干部群众在使用手机的同时轻松学习法律知识,使普法工作更便捷、更快捷、更高效,同时提高普法宣传覆盖面,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五、健全制度机制,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13.强化普法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修订后的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关注落实成效,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六、认真做好“八五”普法的谋划工作

14.做好“八五”普法谋划工作。在“七五”普法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补齐短板,科学谋划,制定好“八五”普法实施方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