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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文 号 贺营商办发〔2021〕6号 发布日期 2021-11-1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银川市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银川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确保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高效展开、取得实效,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下营商环境新特征,以促经济优服务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法治环境等方面精准发力,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努力将我县打造成“进入门槛更低,服务态度更好、办事效率更高”的营商环境高地。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指标牵头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入推进“照后减证”,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取消审批、审改备或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00项以上。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对住所作为通信地址和司法文书(含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地登记的,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对于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即可。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压减企业开办时间、环节。印发《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实施方案》,开办企业全流程时间压缩至3小时。推行“无人工干预”服务模式,企业注册登记、部分准营事项“秒批”零用时。优化就业参保登记,简并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环节,就业参保登记与注册登记同步办理。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持续深化政银合作,逐步增加“就近办”合作网点,全面推广免费印章刻制,“新开办企业以政银合作模式免费发放印章。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

责任领导:王旭升、崔华巍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4.推行一网通办。依托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系统,实现开办企业涉及的工商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用工备案、公积金缴存登记全流程一网办理,推进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互通共享,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次验证,2021年,企业登记网办率不低于90%。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印发《贺兰县深入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聚焦“场景式”“一站式”服务,梳理发布至少涵盖药店、便利店、学校、宾馆、饭店等35个典型场景的准营准入“一件事”服务清单,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经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6.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新开办企业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实现申请人无需下载APP、无需申领实体Key,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即可同时申领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互认,一照通行。推进电子印章在企业开办环节的应用,为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提供保障和支撑。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7.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8.持续优化公共服务。加快高频政务事项“一网通办”进程,全面落实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推动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核实和缴费全程网上办理。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二)提升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指标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提供定制化审批服务。进一步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对工业、仓储、居住、商业、市政、教育、医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分级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情况,制定更加精准的分类改革措施,推出全流程审批服务套餐,减层级、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提供个性化全流程审批服务。

责任领导:刘德彬、王旭升、王岩弘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10.简化临时建筑规划管理。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在红线范围内为服务项目而搭建的施工用房、简易工棚等免于办理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售楼部、建筑展厅等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售楼部等临时建筑需后续永久保留的,经对其消防、建筑质量、结构检测合格,可以作为永久建筑保留使用的,可予以审批变更,规划无需再次申报方案。

责任领导:王岩弘、王旭升、刘德彬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11.推广简易低风险审批。扩展新建社会投资项目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适用范围。竣工备案不作为简易低风险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免收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配套费、免于修建防空地下室,免收不动产首次登记费,免于办理渣土处置许可。依托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落实水、电、气、暖等公用设施“三零”接入工程占掘路审改备,实现接入工程占掘路许可全环节线上办理。

责任领导:刘德彬、王旭升、王岩弘、陈锋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12.深化联合验收和区域评改革。扩大联合验收改革,在全县范围内普遍推广实行,一般项目原则上全部实施联合验收,巩固联合验收改革成效;加强区域评成果应用,推动改革成果转化,共享改革成果。

责任领导:刘德彬、李宗怀、王旭升、王岩弘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批服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13.优化建筑业监管方式。健全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根据风险等级确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低风险项目只进行1次检查。优化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流程,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和工程安全监督备案不再单独办理且不再作为施工许可前置要件,由监管部门实施日常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领导:刘德彬、王旭升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14.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渣土处置许可办理。建设单位只需取得立项批文(或规划设计要点),即可启动渣土运输处置作业招标流程。只需凭借立项批文和招标结果(直接发包的,凭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即可申请办理渣土处置许可。

责任领导:陈锋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15.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推行非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等专业工程业绩类证明事项公开承诺。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三)优化不动产登记(指标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16.推动“互联网+不动产”改革。上线全区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一体化综窗平台,实时为企业和群众等在互联网上提供网上申请、反馈受理意见、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在线支付、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等全过程服务,实现网上申请与登记业务实时交互,不动产转移登记、核税、缴税全流程跨部门全自助网上办理,除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外,不动产业务全程网办。涉企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包括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立等可取。全县范围内全面免收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实现不动产与水电气网同步过户。

责任领导:王岩弘、王旭升、刘德彬、崔华巍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贺兰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12

17.推广电子证照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在户籍办理、企业登记、银行贷款等领域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责任领导:王岩弘、马国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各金融部门

完成时限:202112

18.优化自助查询服务。优化自助查询服务。支持不动产权利人经实名认证后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和电子证照信息。支持非产权人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坐落位置等任一方式,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限制等信息服务。

责任领导:王岩弘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19.推进就近办理。通过专线、互联网等方式,积极向银行、开发企业、经济机构延伸登记服务网点,实现抵押登记业务银行机构、网点全覆盖,提供预约咨询、信息查询、登记申请、领证等服务。

责任领导:王岩弘、唐爽、马国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网信办、各金融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四)优化纳税服务(指标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

20.构建“非接触式”办税体系。上线运行电子税务局手机版,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掌上办税为辅、现场办税兜底的纳税服务体系。扩大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全面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电子税务局注册登记率、涉税业务网上可办率95%以上,网上办税率70%。推行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第三方支付、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小规模纳税人无税不申报服务。

责任领导:崔华巍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12

21.优化办税服务。贯彻落实《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需求管理办法》《银川市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执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仅需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续未发生变化时无需重复提供。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财行税和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税、一张凭证”。健全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增值税、消费税主附税、费、基金六税(费)合一申报。运用“大数据+算法”对纳税人精准画像,实现政策精准分类推送,推行优惠政策遗漏主动提醒、减免不来即兑服务,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

责任领导:崔华巍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12

22.优化退税服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一、二类以上出口企业正常退税平均办退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无纸化申报(税)额占比持续保持在99%以上。优化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流程,减少不必要流转环节,退税时间1个工作日。

责任领导:崔华巍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12

23.优化发票服务。拓展升级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增值税进项凭证电子数据,允许纳税人自行查询下载本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票种的电子数据,方便纳税人勾选抵扣、纳税申报、财务核算等。放宽企业开办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额度,最高开票限额提高至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提高至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提高至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提高至50份。推进发票领用分级管理,推行纳税人“增版”“增量”需求电子申请。

责任领导:崔华巍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12

24.推行柔性执法。落实《纳税行政处罚缴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不予处罚。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责任领导:崔华巍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12

(五)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指标牵头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25.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四减一优”行动,编制发布各层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相关收费、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及时承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审批监管事项。大幅精简重复审批,进一步清理规范公告备案、计划目录、布局限制、认证检测等各类管理措施,以及在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中新增的审批环节。推进乡镇(街道)赋权清单指导目录落实落地,在下放审批执法服务事项的同时,加大对基层业务培训、设备完善等支持和指导力度,确保接住管好、运行顺畅。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6.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依托银川市“一网通办”综合服务平台,梳理发布和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全程网办高频事项清单。实现高频事项线上“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线下“综合受理、全城通办”。畅通绿色通道,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保留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杜绝线下拒办现象。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7.全面推进“跨省通办”。加快推进“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实现国家统一公布的“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可办。依托自治区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跨区域合作协同办理机制,推进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国通办”“区内通办”“跨区域通办”。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8.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贺兰县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公开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例外情形等,以事项为单位制定格式文本、建立告知承诺制信用档案、规范告知承诺程序、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明确违诺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取消可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信息共享、部门调查核实、网络核验等能够验证,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公开发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9.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制定《贺兰县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的实施方案》。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一件事一次办好”事项达26个以上。推行综合窗口服务,制定《贺兰县进一步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实现企业群众只跑一窗,办成一揽子事。制定《贺兰县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任务,推行乡镇(街道)“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全覆盖,实现市、县、乡、村同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0.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i银川政务服务App、办事窗口、二维码、手机短信和自助终端设备等线上线下渠道,实现“好差评”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第三方评测。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1.宣传推广“我的宁夏”政务APP应用。持续推进就业就学、就医社保、出生养老等重点领域更多便民利企事项“掌上办”。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评价渠道全覆盖。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2.总结推广疫情防控中服务企业的经验做法。完善疫情防控指南,将行之有效、市场主体认可的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清理取消不合时宜的管控措施和临时性审批事项。完善疫情防控指南,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支持交通运输业、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旅游业等加快发展。

责任领导:王旭升、孙富忠、孙明、高学东、杜钧、张翠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优化供电服务(指标牵头单位:国网贺兰供电公司)。

33.提升接入便利度。推动政企信息互通,实现营业执照、规划许可、项目核准(备案)信息、不动产权等用户信息联网同步获取,企业客户“零证办电”“免填单”“房”“电”过户同步联办,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同步向电力营销业务系统发送信息,“过户”流程同步办理。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客户接入外部电源、500米以内电力线路建设等小规模配电网工程全面实行免审批。推行低压用户供用电合同电子化,实行客户经理、项目经理“1+1”联合作业模式,推行小微企业接电全过程专人负责制。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表箱中有空表位),2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需实施低压业扩配套工程的,5个工作日内完工;涉及更换或新增变压器及低压公用线路延伸的,10个工作日内完工。配套工程完工当日,同步装表送电。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平均时长压降至2-3个工作日,10千伏客户业扩配套工程压降至30个工作日。

责任领导:张耀男

责任单位:国网贺兰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4.推行“阳光业扩”服务。公开电费电价收费标准、作业标准、服务流程、供电方案、区域内可开放容量和在途报装容量等信息。推广日电量查询和邻里数据对比服务。延伸低压业扩投资界面,城市地区用电报装容量160kW及以下、农村地区100kW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电能表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电能表及以上供电设施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

责任领导:张耀男

责任单位:国网贺兰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5.降低用能成本。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落实电价调整提前告知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电价调整政策。深化网上国网“转供电费码”应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转供电加价政策告知和违规加价惩处,做好存量违规转供电加价清理。

责任领导:张耀男

责任单位:国网贺兰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6.提高用电可靠性。依托配网自动化、带电作业、旁路作业、发电车、无人机、低压转供等不停电作业方式,减少客户“停电感知”,不停电作业覆盖面超95%。优化项目管理体制,一条线路一年最多计划停电一次,试点建设不停电作业示范县。提供可视化停电地图服务。

责任领导:张耀男

责任单位:国网贺兰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7.加强小区配电设施管理。加大对物业企业监管力度,重点加强物业企业电工配置及资质培训工作,确保电工熟悉本小区供、配电设备、设施,熟练掌握应急情况下操作流程,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小区内部故障停电的应急处置能力。结合政府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协同推进老旧小区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同步做好小区供电资产评估入账。从根本上解决频繁停电、5G基站“转改直”、转供电加价、充电桩配套建设等问题,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

责任领导:张耀男

责任单位:国网贺兰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8.推动政企信息融合共享。加快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实现营业执照、身份证件、产权登记、项目核准备案等信息在线获取,客户电子证照共享调用,利用“网上国网”发起的报装申请实现“零证办电”。推动“房产+用电”联合过户。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增加办电、缴费等功能,实现政企协同办电。配合政府推进“一个平台”建设,统筹项目审批,实现供电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申报和审批,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行政审批实现线上“一链办理”。

责任领导:张耀男

责任单位:国网贺兰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七)优化市政接入服务(指标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9.推行“互联网+”接入服务。推动微信、支付宝、网站、热线、实体大厅、市民大厅等线上线下渠道融合,提供全渠道、全时段接入服务。推行水、气报装“一次就好”服务,公用事业服务企业提前介入,供水燃气工程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接入,报装流程统一精简为“用户申请”“立户通水(气)”2个环节,用水接入时限压减至4个工作日,无外线燃气接入工程、有外线燃气接入工程自申报至立户通气分别在3个、6个工作日内办结。

责任领导:刘德彬、贾辉东、尹湘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铁水务贺兰供水公司、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0日

40.提升接入便利度。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工程全过程、全时限监控和预警机制,实时获取项目信息,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动态更新公布申请资料范本、工程典型设计方案和工程造价参考手册、主材价格等规范性资料,为客户择优选择设计方案和施工单位提供参考。

责任领导:刘德彬、贾辉东、尹湘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铁水务贺兰供水公司、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0日

41.全面降低涉企收费。开展公用事业服务领域涉企收费检查,彻底清理无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文件支持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开户费、碰头费、接口费、入网费、开通费、清管费、点火费、报装手续费等涉企收费和变相收费。

责任领导:刘德彬、贾辉东、尹湘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铁水务贺兰供水公司、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0日

42.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对水、电、气、网等市政公用设施外线工程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制。

责任领导:刘德彬、贾辉东、尹湘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铁水务贺兰供水公司、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0日

(八)便利企业融资(指标牵头单位:财政局)。

43.简化融资流程。引导商业银行完善绩效评价,督促其制定并落实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小微企业授信特点、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动向的内部尽职免责制度办法。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敞开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流程、下放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发起权、审批权。督促金融机构公开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做到应延尽延、应贷尽贷、不压贷、不抽贷、不断贷。优化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通过循环贷、续贷、年审制贷款等措施,支持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对接”。

责任领导:马国峰

责任单位: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各商业银行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44.扩大融资规模。督促金融机构有效落实各级各项普惠金融政策措施,聚焦资金链扩大供给,提高实体企业贷款比重和中长期贷款比例,2021年新增贷款超过150亿元,全面完成小微企业“两增”目标。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社保费缴费”纳入贷款授信范围,推广“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的“企业社保贷”产品,为诚信缴纳社保费的缴费企业信贷融资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当事人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责任领导:马国峰

责任单位: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各商业银行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45.降低融资成本。制定《贺兰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建立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开发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立“政府+银行+保险+担保”风险共担融资模式,为小微企业、城乡创业者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保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积极配合自治区银保监部门,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

责任领导:马国峰

责任单位: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各商业银行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九)优化政府采购(指标牵头单位:财政局)。

46.加快互联网+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对进入全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采购的项目,实现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澄清文件发布、开标评标、结果确定等流程线上全覆盖。

责任领导:马国峰

责任单位: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47.降低交易成本。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内部控制制度。鼓励和支持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建议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领域免收履约保证金。

责任领导:马国峰

责任单位: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48.缓解资金压力。各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资金,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推广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积极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搭建平台,让中标(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凭政府采购合同即可向银行融资。

责任领导:马国峰

责任单位: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49.推进公平竞争。深入推进除涉密信息外采购意向公开,督促预算单位在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要求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降低政企信息交互门槛。采购人及其代理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公平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依托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投诉。

责任领导:马国峰

责任单位: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十)优化招标投标(指标牵头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50.提升招标投标电子化率。制定《贺兰县推行招标投标全程电子化实施方案》,除涉及国家安全等不适宜网上招标投标项目外,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交通、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项目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建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联通不同交易平台数据信息,实现数字证书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推进移动终端扫码,实现数学证书免介质互认。推广电子营业执照运用,实现企业身份认证、电子签章、标书加解密等功能。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和自治区招标投标专家库,实现评标专家跨区域抽取、语音实时交互、画面同步直播、签字电子上传等功能。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1.加强招标投标监管。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行政监督平台,实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衔接,推动交易、监管数据互联共享。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各类限制和壁垒。建立并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制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重点环节责任清单》,健全招标人内部程序控制和决策约束机制。探索建立业务评委管理制度,规范业主评委评标行为。探索推行“评定分离”制度,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定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评定分离定标工作规则》。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2.加强保证金管理。制定《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保证金若干意见》,推行工程保险、保函替代保证金,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健全信用与工程保险、保函挂钩机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含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量的80%。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十一)便利企业退出。(指标牵头单位:人民法院)

53.健全办理破产保障机制。设立破产案件专业合议庭,提升破产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健全破产管理人考核办法,优化管理人竞选方式,择优选择中介机构参与企业破产,提升管理人服务效能。发布破产案件受理、宣告、终结等信息,公开案件审理、资金管理及管理人等相关信息。

责任领导:马龙

责任单位:人民法院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4.提升破产案件处置效率。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完善破产案件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快推进破产案件信息化建设,实现线上债权人投票表决破产事项以及法院、管理人之间案件文书线上交互功能。

责任领导:马龙

责任单位:人民法院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5.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范围。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功能,力争将我区纳入国家扩大简易注销试点范围和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范围,切实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十二)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指标牵头单位:人民法院)

56.提升纠纷处置效率。健全中小投资者权益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行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委托调解、速裁审理。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实现民商事案件网上调解、网上材料传输、网上司法确认。

责任领导:马龙

责任单位:人民法院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7.强化司法应用培训教育。依托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引导中小投资者理性维权。通过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活动,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培育保护中小投资者法治氛围。加强与相关金融单位的沟通交流,督促金融产品及服务提供者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查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和最大损失揭示义务。

责任领导:马龙

责任单位:人民法院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十三)增强合同执行质效。(指标牵头单位:人民法院)

58.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互联网+审判”“互联网+执行”“智慧司法”体系,设立常态化司法公开平台。建立云端、移动端在线诉讼平台,提供案件诉讼风险智能评估、在线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在线提交证据材料、在线提出执行申请等服务。设立数字法庭,实现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判全流程网上办理、办案信息自动归集、归档,民商事案件网上申请立案的,网上审核通过率50%以上、网上缴费率20%以上、电子送达率50%以上。

责任领导:马龙

责任单位:人民法院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9.推进“立审执”提速增效。推进商事合同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等多种服务。对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开通网上直接立案,原告无需另行提交纸质诉状。深化繁简分流、智能分案和小额速裁改革,除因法定事由扣除、延长审限和中止审理外,一审案件平均审限4个月、疑难案件平均审限6个月内结案,“超审限”基本清零,民商事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以上,裁判文书应上网尽上网,庭审直播案件不低于1000件。深化执行攻坚,加强执行联动,实现房产、存款、车辆、证券、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全覆盖,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0%。

责任领导:马龙

责任单位:人民法院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0.优化诉讼服务。深化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外包改革,将扫描、送达、卷宗装订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外包至第三方服务公司,有效破解人案矛盾,提升民商事纠纷案件审理、执行效率。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按照试点改革工作相关要求及上级法院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独任制和小额诉讼适用范围、程序。

责任领导:马龙

责任单位:人民法院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十四)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1.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加大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解决工作力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畅通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推进“互联网+调解”便利服务,推广使用网上调解服务平台。完善仲裁制度机制,创新办案指导方式,加强调裁衔接、裁审衔接,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责任领导:池海霞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2.降低创业就业门槛。全面落实国家和区市稳保就业政策,紧扣全县“6+3”重点产业发展,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努力完成年度就业目标任务,稳定就业基本盘,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50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统筹实施市场吸纳、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见习推进等政策措施,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健全实名制登记认定、动态管理、分类帮扶、跟踪服务机制,精准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270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入推进“创业贺兰•乐业贺兰”行动,持续发挥创业培训、创业融资、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四位一体”创业带动就业体系作用,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人员等群体创扶持力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切实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推行工学一体、“互联网+”等培训模式,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全年完成企业职工培训1500人,就业重点群体培训800人,创业能力培训260人,两后生培训20人。配合区市做好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一点登录、全域服务”的城乡就业服务云平台新模式。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网络招聘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继续开展‘护航行动’,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延续失业补助金政策,支持企业减负稳岗。扩大就业政策宣传覆盖广度与深度,提高扶持政策知晓率,加大就业争资争项力度,保障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池海霞、徐晓庆、徐华、马建宁、邓晓明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联、工会、农业农村局、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3.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具体措施,提升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水平,进一步做好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落实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建设,选树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指导服务新注册企业劳动用工。加强企业用工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化建设。

责任领导:池海霞、徐华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十五)构建公正规范市场监管体系(指标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64.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全县统一的市场监管机制,整合市场监管各方资源,形成统一规范高效透明市场监管新体系,除药品、特设、安全生产等检查事项外,完成信息全量归集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拓展部门联合抽查范围,联合抽查覆盖率20%以上。打破行政区划桎梏,建立全县统一的跨区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开展跨区协同检查。制发《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运用责令整改或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对首次违法行为进行裁量处罚。四是落实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政策,推动实现“一表填报、信息共享”。五是规范报废机动车行业管理,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市场环境,加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

责任领导:孙明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5.扩展信用应用场景。大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整合,构建信用风险指标体系和监管模型,加强和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获得信贷、发票领用、出口退税、出入境、高消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责任领导:哈霜莹、孙明

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诚信贺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6.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全面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确保乱收费问题整改到位。持续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透明度。完善行业协会商会退出机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整合。

责任领导:哈霜莹

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十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指标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67.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实施新版专利资助政策等举措,提高对企业发明专利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力度,及时兑现专利发明奖补政策。抓好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深入挖掘申请发明专利的资源,万人有效专利拥有量超过4.8件,注册商标总量达3800件。

责任领导:孙明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8.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严格落实各项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知识产权保全制度,完善行为保全措施。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犯罪行为专项打击行动。落实刑事立案标准,完善规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案件侦办工作技术手段。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村食品、汽车配件、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产品等重点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日常执法。认真组织开展“龙腾”“铁拳”等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行为多发的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查处整治力度,严查严惩侵犯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

责任领导:孙明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9.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组织开展企业专利挖掘运用保护培训,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鼓励企业利用专利、著作权、商标打包,以“知识产权+信用”模式质押贷款融资,有效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无抵押、融资难问题。

责任领导:孙明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七)营造包容普惠创新发展环境(指标牵头单位:科技局)。

70.鼓励创业创新。出台《贺兰县推动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2023)》,鼓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力争年内全县R&D强度达到1.5%以上,全面落实研发投入后补助、“宁科贷”科技担保基金、科技创新券等政策。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依托自治区科技金融专项补贴,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覆盖面。

责任领导:邓晓明

责任单位: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0日

71.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新政18条及银川市、贺兰县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紧扣全县“8+1”特色产业,健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流动、保障机制,精准引进一批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落实自治区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引导人才向乡村振兴主战场和基层一线流动,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加强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发挥人才服务窗口作用,打通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各类人才提供全方位、多元化、便捷式服务。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分类分层职称评价标准体系和职称评审机制,加大职称政策向科技创新人才、企业研发人才和基层一线人才的倾斜力度。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对青年拔尖人才等重点培养对象实施科学考核、动态管理的措施。组织完成国家百千万工程、人才小高地等人才项目的选拔推荐。

责任领导:王金梅、池海霞

责任单位:组织部(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2.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配送等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特色化建设,打造半小时文化圈,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计划实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提升维修改造项目。其中,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提升:包含社区3个、街道文化站1个、阅读岛项目11个,及文化馆维修改造。4-5月进行全面摸底,对基层进行实地摸排确认项目选点;6月完成项目招标采购阶段;9月底完成全面改造工作。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不规范诊疗行为整治,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违规支付医保、拖欠定点医疗机构费用专项整治,建立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推动定点医疗机构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并可移动支付、跨省异地就医。依托电子健康码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加快与银川市“互联网+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对接,促成平台落地并尽快投入使用,实现医疗、公卫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继续开展院内信息化建设、各类远程医疗服务和网络安全工作推进公共服务设施运营体制改革,引入专业化社会力量,提高养老机构、社会文化活动中心等场馆设施利用效率。利用存量资源,鼓励发展非营利、普惠性养老服务设施。

责任领导:高学东、杜钧、朱莹、张新林

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3.优化投资便利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全面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设定的不合理准入限制,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统筹全县投资项目资源,完善投资促进项目库、资源库、活动库,动态调整项目清单、政策清单、责任清单,实现线上招商、“不见面考察”,提升招商引资效能。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打造招商项目证照办理等服务“绿色通道”,建立全程跟踪服务保障机制。

责任领导:张翠、哈霜莹、王旭升

责任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4.打造便捷智慧交通。实施综合交通路网工程,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巩固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优化客运走廊公交线网,织密园区、产业集聚区公共交通线路,推行乘车码等无接触缴费方式,提供公交线路中途实时到站信息预报服务。推进绿色交通建设,新增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

责任领导:孙富忠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指标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研究推进政策落实面临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和县营商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承担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细化责任分工,推出创新举措,完善工作机制,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县营商办要积极争取政府督查室支持,对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意愿不强、工作不力、效果不显的通报批评;对破坏营商环境的,依法依规处置。

(二)协调联动,合力攻坚要继续推行县分管领导包抓指标、牵头部门具体负责、责任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模式。县营商办和各成员单位要紧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想对策、出实招、求突破,组织选拔理论扎实、业务精良的工作人员组成高效的评价队伍,开展好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完善工作制度,将听取企业意见、依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作为涉企政策制定的必经环节,对已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通过涉企政策发布平台宣传和政策解读会,向企业精准推送,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各单位要积极与媒体对接,总结推广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利企便民的新做法、新成效,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贺兰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代章)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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