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各级有关部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3年1月-12月,同一检查对象涉及多项检查项目的,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多次抽查、重复执法。
二、工作范围
2023年贺兰县应急成品粮(油)承储企业、粮食收购备案企业。
三、抽查检查方式
使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确定抽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清单,检查方式分为书面检查、现场检查。其中现场检查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持行政执法证进行,检查人员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由被检查主体负责人确认,执法过程应当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
四、抽查比例和内容
1.抽查比例: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为不低于抽查范围的5%。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可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2.抽查内容:对收购、加工、销售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请各有关办、所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监管,落实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据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同时,抓好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
(三)及时总结,不断完善。相关办、所要及时总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经验,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和运行机制。
附件:1.2023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3年度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3.2023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