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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贺兰县优化营商环境投诉渠道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2-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市、县安排部署,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现将贺兰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如下,欢迎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对举报者信息严格保密。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是制定的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的,违反规定在市场准入等领域设置不合理限制或者排斥条件的;二是对中央和自治区制定出台的惠企政策执行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的,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过程中私设门槛、提高条件、故意刁难,不履行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诺、容缺承诺、限时办结等相关规定的,或执行公务时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三是不履行岗位职责,拖拉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致使市场主体办理事项延误或者造成损失的;四是违法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五是违反规定乱检查、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强制征订各类报刊杂志,强行要求参加各种评比、达标活动,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六是不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违约拖欠市场主体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的,或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七是其他不依法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二、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951-3873295

投诉电子邮箱hlxyshjtsjb@126.com

投诉举报来信和现场反馈地址: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A座613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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