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管理)〔2019〕545号)文件,放开由自治区定价管理的7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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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122-107/2019-00654 | 文 号 | 贺发改通〔2019〕38号 | 发布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发改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减税降费 |
所属"五公开" | 执行公开 | 关 键 词 | 放开 经营服务性 收费 |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管理)〔2019〕545号)文件,放开由自治区定价管理的7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