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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落实减税降费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索引号 /2020-0086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7-08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减税降费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减税降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国家出台的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19〕5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确立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使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经营性目录,筛选出涉及我县的经营性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调查核实。

二、成立领导小组

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抽调三名同志组成了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区经营服务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政策,理清规范我县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政策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合理调整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实行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清单管理。

三、落实工作内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管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价费发〔2016〕3号),经营性收费目录项目由19项减为13项,涉及我县的收费项目只有7项,分别为“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雷击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收费”、“公证服务费”、“法医类、物证类、声像材料类、司法类鉴定收费”、“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尾气检测收费”、“旅游景区价格”、“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地使用服务费”。为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时效,对以上收费项目开展了梳理核对工作,前往辖区各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现场进行核对。2017年《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管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宁价费发〔2017〕31号),放开了“雷击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收费”,决定实行市场调节价,2019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管理)〔2019〕545号),又放开了“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尾气检测收费”、“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地使用服务费”。现涉及我县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仅存3项,具体为“公证服务费”、“法医类、物证类、声像材料类、司法类鉴定收费”、“旅游景区价格”。由于经营性收费的制定、调整、放开权限均属于自治区,我县无权进行调整,只能加强监督执行。

四、加强监管措施

为了切实规范经营性收费放开执行情况,我单位密切跟踪各项经营性收费落实,深入分析清费措施对企业税负、财政收入变化情况等方面的影响,及时收集掌握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措施,妥善解决,继续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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