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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将开展房地产销售联合检查

索引号 640122-107/2017-6593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12-14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价格收费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房地产 销售 联合检查

  自2017年11月28日起,价检所将联合房管所对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销售商品房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有:(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三)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七)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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